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大先后制定过4部宪法,我国邮政部门曾经为其发行过纪念邮票。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同年12月30日,邮电部发行纪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邮票一套2枚,邵柏林设计,胶雕套印。2枚邮票图案相同,图案为在五星红旗指引下的工人和农民,农民手捧宪法,工人手指方向,表示中国人民在宪法的指引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正步调一致、同心同德地建设社会主义。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二部宪法—1975年宪法,同年1月25日,邮电部发行纪5《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邮票一套3枚,其中第2枚为“新宪法的诞生”。邮票由万维生、叶武林、邹建军、孙传哲等人设计,采用影写版印刷,图案为十面红旗和鲜花簇拥下的一部宪法。
1978年宪法于1978年3月5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邮电部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开幕当天(2月26日)发行了一套3枚的纪念邮票(纪24),其中第二枚为“人民宪法”,图案为红旗掩映下的宪法文本、人民大会堂、鲜花等,由刘硕仁设计,采用影写版印刷。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颁布了宪法修正案。1992年12月4日,正值现行宪法颁布10周年之际,我国发行一套编号为1992-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992)》邮票,由卢天骄、潘可明设计,影写版印刷。画面为一对金色凤凰在广阔天地间由东向西、由西向东围绕着宪法上下飞舞。凤凰是幸福、吉祥的象征,寓示着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奋斗,创造出一个太平盛世,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
2012年12月4日,中国邮政发行《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纪念邮票,全套1枚,由邢文伟、蒋蔚设计,胶印。邮票图案主图为一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方用人民大会堂的穹顶寓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用飘动的红旗体现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内涵;将长城、黄河融入背景衬托出宪法的崇高地位,寓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邮票画面庄重简洁,充满喜庆色彩。
文/李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