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读者孙其才问:我集有一枚官局代封票,纸质旧而发黄,图案暗绿色,无水印,无背胶。另有一件光绪年间房租收据,其上贴有“三盛信局”票和“5分绿色大龙无齿票”各1枚。希望告知其具体年代,邮品的历史背景以及市场参考价值。
答:第一件(图1)是清代1907年印制的第二次“官局代封”票,是真品。原票就是无背胶和无水印。图片仅见正面,看不见背面品相,因保存不善,纸质已变旧发黄,如背面完整,应属于上中等品相,市价参考价约40至80元人民币。
第二件(图2)是三样东西拼凑起来的,右方完整的“收租执据”联、中部的半页“收租执据”联以及左方的“存根”联拼接而成。应该指出,此收房执据是民国时代的单据而不是清代光绪年间的。理由有二:(1)右方的“收租执据”的右边第一直行内年份有“旧历”两字,这是民国时代的叫法。在清代用的是阴历而不用外国的阳历,所以不会称阴历为旧历;(2)自右至左第3行有“大洋”字样,也是民国时代对银元(银元实物或钞票)的称呼。“存根”联上“年”字上有毛笔字“光绪”字样,但已被涂掉,并不能表明是清代的单据。在“存根”联与右方半页“收租执据”接缝的顶部骑缝粘贴了一枚盖有“京都三盛信局”章的黄色纸片。在半页“收租执据”与右方全页“执据”的重叠处上部贴有一枚不很清楚的孙其才先生所说的“大龙无齿票”。现在来综合分析一下这项由“房租收据”、“盖民信局章的纸片”和“大龙无齿票”拼凑而成的玩意儿究竟是什么?
三页完整和不完整的房租收据和存根是木刻版印刷,本身是真品,虽非邮品,但作为早期单据有一定收藏价值。可惜在上面写了许多毛笔字,划了多条不知是什么意义的毛笔斜线,又盖了几个不清楚的椭圆章,又用红笔点了多个大小红点,损害了房租收据的品相。清代和民国初年,我国各地有许多私营的民信局,凡通过民信局寄递的信件,信封背面或正面都盖有民国信局章,但从未见过盖民信局章的纸片有何用途,清代海关邮政的大龙邮票(也包括小龙邮票)5分银邮票不论是样票、正票、试印票,有齿或无齿,其刷色基本上是黄色,橙黄色等以黄色为主的颜色,在样票中也曾有红色,但从来未发现有绿色或接近绿色的,因此,单从刷色上观察就可以断定这枚“大龙无齿5分银票”是假票。因此,将民国初期印刷的房租收据、盖民信局章的纸片和假造的大龙5分银绿色无齿票三种毫无关系的东西硬拼凑在一起,说明“制造者”是个毫无邮识的人。因此笔者认为这是件没有收藏价值的东西,更不是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