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3日,记者获悉,为了加强对集邮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集邮市场的经营行为,甘肃省邮政管理局、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凡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应当依法在省邮政管理局取得《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后方可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
同时,邮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联合开展对集邮市场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无《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许可证》、固定经营场所的集邮票品经营者未备案、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