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诈骗案,5男子假称出售“猴票”,骗得多名受害者近29万元。
李某、张某以及赵某原都是同事,后因单位效益不好下岗在家。由于此前关系一直较好,3人便经常出来聚聚。
2010年7月份的一天,经一番谋划,3人决定用“猴票”来诈骗,同时还商议再找几个人来一起做。随后,李某找了自己的邻居钱某,让其加入做“托儿”。
同年8月,5人开车来到玄武区板仓村附近。赵某负责在一旁望风;张某冒充“卖”猴票的,他称因家中困难,不得已才将珍藏的猴票拿出来卖;钱某冒充“买”猴票的,在一旁不停地问东问西;李某躲在一旁策应。
不一会儿,“猴票摊”上就聚集了不少围观的人。见人越来越多,负责策应的李某开始吹嘘猴票如何能赚大钱,如何具有收藏价值,所谓“一票难得”。很快,人群中一名陈姓男子开始主动搭讪,见状,李某便问对方是否愿意合伙将这张“猴票”弄到手,卖了钱再平分。见陈某心动,李某又进一步表示:自己可以先垫付几万元,关键是将“猴票”弄到手。
就这样,陈某真的去银行取了9万元交给李某。拿到钱后,这些人乘坐孙某驾驶的车辆迅速转移。2011年4月到5月,该诈骗团伙又以同种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近20万元。2011年9月,5人相继落网。日前,秦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9年至11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