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 1888年3月22日 ,时任台湾巡抚的刘铭传正式在台北成立台湾邮政总局,并于各地皆设分局,任命张维卿为总办 总局局长 ,发行邮票,收寄民间函件,为邮政史的现代化翻开新的一页。
台湾邮政的地方邮票由邮政总局自行设计木刻雕版,手工印制邮票,只有文字,而无图案。(据连横《台湾通史》:唯邮票之式,雕印颇粗,上绘一龙,国徽也,下绘一马,驿也,所以示中国之邮传也。)票上可由站书 邮站文书 用毛笔填写信件“重×两×钱”,寄出时间“光绪××年×月×日×时”“送×”,邮票和票根中缝填写发信的部门或邮站的简称和信件编号,以备查核。
邮票分官用和民用两种:官方邮票免费供官府寄文书贴用,使用时记重量不付邮费。这种邮票前后分两版印刷,第一版邮票上端有篆文“台湾邮票”4字,余均为扁宋字体;邮政商票供商民公众购买贴用,邮票上的文字与官用“台湾邮票”的区别在于用楷体印“邮政商票”和“商票根”,而非篆文,刻工要比官用的“台湾邮票”粗糙得多,图幅也大些。
因当时台湾还有民信局在民间收信汇款,群众大都不了解官办邮站也能为他们寄信,使用邮政商票者极少,故传世实寄封均为尾字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