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到新中国成立,这一时期,人民邮政迅猛发展,扩大到华北、
华东、东北、中南、西北、西南六大区,并都发行了邮票。这些邮票几乎占全部解放区邮
票的90%。
这一时期,老根据地和老根据地为新解放区印制的邮票,大都为平版石印。铜版和锌
版,原来只在山东和苏皖根据地偶有使用,这一时期略有扩大。在战事紧张、交通梗阻、
邮票急需的情况下,冀鲁豫边区苏皖华中一分区,还发行过油印邮票,随着战局胜利发展,
各大城市相继解放,哈尔滨、沈阳、大连、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等城市,还有
香港,都为六大区印制过质量较高的胶印邮票。北京中国人民印刷厂为华北邮电总局印制
过3套雕刻版邮票。
尽管各区人民邮政多方设法赶印邮票,仍无法满足需要,因而不得不发行大量加盖邮
票。其中包括在解放区邮票、中华邮政邮票、伪满邮票、日本邮票上加盖改面值、改票种、
改地名的邮票。这些加盖邮票占全部解放区邮票的半数以上。
各区人民邮政不仅努力扩大邮票的发行品种和发行数量,还尽可能的增加新的品种。
这一时期,若干地区发行了汇兑印纸、包裹印纸、邮资明信片、邮资信封、邮资信简,还
印制了小本票、小全张和邮票册等。在同套邮票中又分有齿和无齿、有水印和无水印、加
盖和不加盖、一版和二版等等。尤其可贵的是发行了60多套纪念邮票,其中纪念抗日战争
胜利的有10余套;纪念各地解放的有9套;纪念党的诞辰和会议的有5套;人物纪念邮票
3套,纪念斯大林、鲁迅、李兆麟等。发行纪念邮票最多的是包括旅大在内的华北解放区,
达40余套。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8日,邮电部邮政总局首次发行全国
统一使用的邮票。解放区邮票于1950年7月1日停止出售,9月1日停止使用。
解放区邮票虽然图案简单、纸质不佳。但它形象地记录了人民革命战争的斗争历史,
是一部很好的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