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山河一片红”,是对文化大革命进行到1968年9月全国除台湾省以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一事所使用的褒语。 随着1967年上海“一月风暴“的刮起,文化大革命进入“全面夺权”阶段。其中,夺取各省、市、自治区的领导权是“全面夺权”的核心内容。 1967年1月初,以上海国棉十六厂王洪文等为头头的上海一批造反派组织在张春桥、姚文元策划下,强行以“上海市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代替上海市人委,随后又以“上海革命造反派联络站”代替上海市委,夺取了上海市的领导权。原上海市党政主要负责人陈丕显、曹获秋被点名打倒,。上海市的领导权落到了张春桥、姚文无、王洪文、徐景贤等人手里。毛泽东大力支持上海的夺权行动,把它看作贯彻文化大革命方针而彻底改组各级领导的有效方式,并认为“上海革命力量起来,全国就有希望,它不能不影响整个华东,影响到全国各省市。”1月11日,中央文革起草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的名义给上海市各“革命造反团体”的贺电,称“你们这一系列的革命行动,为全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为一切革命群众,树立了光辉的榜样。”此后,一个以所谓的上海“一月风暴”为榜样的夺权运动,相继在其他省、市、自治区展开。 继上海后,首先夺权的是山西省。原山西省负责人之一的刘格平,在北京经康生面授机宜后,回太原市组织了“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酝酿篡夺山西省党政大权。1月14日,该造反总指挥部发出第一号通告,宣布:“原山西省委对文化大革命的一切领导权,自即日起由本指挥部接管。”原山西省负责人陶鲁笳、卫恒被打倒。1月25日,《人民日报向全国公布了山西省造反派的第一号通告,并发表社论《山西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胜利》,对山西的夺权行动,表示祝贺,称“山西省革命造反派夺权斗争的大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并指出“山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把领导机关中那些站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一边的领导干部也联合起来”,“为全国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夺权斗争创造了新的经验。” 贵州省是继山西省夺权的第二个省份。贵州省原局级干部李再含,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通过写密告信等方式与江青等人挂上勾,组织了“贵州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并于1月25日通告,宣布自即日起“接管原贵州省委、省人委、贵阳市委、市人委等党、政、财以及对文化大革命的一切领导权”。原贵州省负责入贾启允被打倒。2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西南的春雷》,肯定了这次夺权,并称“这个胜利,将引起连锁反应,使西南地区的无产阶级革命派在夺权斗争中乘风破浪地前进。” 继山西、贵州后,第三个仿照“一月风暴”夺权的省份是山东省。山东省的夺权是在省会之外的青岛先动起来的。原青岛市副市长王效禹,在康生的授意下,在1月22日夺了青岛市的党政领导权,成立了“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发布第一号通令,宣称“对山东省委、山东东省人民委员会所发出的一切有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指示,拒绝执行。”紧接着在1丹27日,王效禹又率造反派到省会济南夺了山东省委、省人委的领导权。原省委主要负责人谭启龙被打倒。山东省夺权后的主要负责人是王效禹。《人民日报》曾发表社论《革命的“三结合”是夺权胜利的保证》,对山东省的夺权给予了肯定和支持。 黑龙江省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在以毛远新为核心的哈军工红色造反团的支持下,于1月31日宣布成立全省的临时权力机构“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执掌黑龙江省党政大权。这是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一级的政权机构中,第一个冠以“革命委员会”名称的机构。潘复生任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汪家道(黑龙江省军区司令员)任副主任。原黑龙江省负责人欧阳钦、李范五被打倒。2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东北的新曙光》。肯定了这次夺权,并指出,黑龙江省的经验就是: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此后,各地均按黑龙江省的模式,建立夺权后的权力机构。 上述省、市夺权后的机构名称,开始并不统一。其中,有的名称在短时间内就多有变动。如上海夺权后的临时政权机构最初叫“上海市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取代市委的机构叫“上海革命造反派联络站”。不久又酝酿成立“新上海公社”作为全上海的最高临时权力机构。善于投机的张春桥,获悉毛泽东在考虑建立北京人民公社时,又把“新上海公社”改名为“上海人民公社”,并在2月5日正式宣告成立。但是当毛泽东改变原来想法,认为“还是叫革命委员会好”以后,2月24日,“上海人民公社”又改称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3月30日,《红旗》杂志1967年第5期发表《论革命的“三结合”》,披露了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权力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此前,已夺权省、市的临时权力机构均改为“革命委员会”;此后,再建立的各省、市、自治区的临时权力机构都以“革命委员会”为名。 若不以夺权的时间为序,而以正式成立夺权后的临时权力机构“革命委员会”的先后为准,则前述省、市排列顺序如下: (一)黑龙江省,1967年1月31日成立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潘复生,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汪家道等。 (二)山东省,1967年2月3日成立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效禹,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杨得志、韩金海等。 (三)上海市,1967年2月5日成立上海人民公社(该临时权力机构为中央承认,毛泽东允许该名称“过一段时间”改为革命委员会)。主任张春桥,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姚文元、王洪文、徐景贤等。 (四)贵州省,1967年2月14日成立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李再含,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张明、李立等。 (五)山西省,1967年3月18日成立省革命委员会。主任刘格平,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张日清、陈永贵等。 按照毛泽东的估计,这种“全面夺权”在1967年2、3、4月就要看出眉目来。但是,事情远不象他所设想的那么简单。首先,许多地方的夺权行动,受到造反派的对立面——所谓的“保守派”群众组织或长或短的对抗。其次,实现“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大联合”,困难重重。在“权”这个根本问题上,政治倾向有差别,观点不完全相同的造反派组织,各自寸权不让,争夺激烈,甚至酿成残酷的武斗。再者,“三结合”作为夺权的一个基本方针,不但未被贯彻执行,而且成为斗争的焦点之一。造反派组织各自选择几个领导干部,作为“三结合”的对象,力争由自己一派为核心来夺权、掌权;有的领导干部刚刚被这派造反派组织结合,又被那一派打倒;造反派与支左部队也不时发生纠纷和冲突。这样,一些省份的夺权不是难产,就是不为中央所承认。 面对夺权中出现的严重混乱局势、毛泽东和中央不得不采取一些制约措施。其中包括在一些最乱的省、市、党政部门实行军事管制,在大多数尚未成立革命委员会的省、市、自治区先成立由当地军管会、军区领导人为主,有其他领导干部和造反派头头参加组成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负责筹备当地革命委员会的正式成立。此后,陆续成立的省级革命委员会,接前述已成立革委会的省、市顺序排列,依次为: (六)北京市,1967年4月20”日成立市革委会。主任谢富治,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吴德、郑维山、聂元粹筹。原北京市委负责人彭真、刘仁被点名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贺文)《热烈欢呼北京市革命员会成立》。 (六)青海省,1967年8月12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刘贤权,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张江霖、达洛等。原省委负责人王昭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青海高原的凯歌》。 (八)内蒙古自治区,1967年11月1日成立自治区革委会。王任膝海清,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吴涛等。原自治区负责人乌兰夫、王逸伦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红太阳照亮了内蒙古草原》。 (九)天津市,1967年12月6日成立市革委会。主任解学恭,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肖思明、郑三生等。原市负责人万晓塘、张淮三破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社论为《海河两岸尽朝晖》。 (十)江西省,1968年1月5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杨栋梁、万里浪等。原省委负责人方志纯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井冈山红旗飘万代》。 (十一)甘肃省,1968年1月24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洗恒汉,其他主要负责人还仑张宗、胡继宗等。原省委负责人汪锋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春风已到玉门关》。 (十二)河南省,1968年1月27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刘建勋,其他主要负责人还个王新、纪登奎、耿起昌等。原省负责人文敏生、赵文甫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辽阔中原唱凯歌)。 (十三)河北省,1968年2月3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李雪峰,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刘子厚、马辉等。原省委负责人林铁彼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华北山河一片红》。 (十四)湖北省,1968年2月5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曾思玉,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刘丰、张体学等。原省委负责人王任重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长江万里起宏图》。 (十五)广东省,1968年2月21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黄永胜,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孔石泉、陈郁等。陶铸和原省委负责人赵紫阳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战士指看南粤,更加郁郁葱葱》。 (十六)吉林省,1968年3月6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王淮湘,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阮泊生、邓季翘等。原省委负责人赵林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红日高照长白山》。 (十六)江苏省,1968年3月23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许世友,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吴大胜、杨广立、彭冲等。原省委负责人江渭清等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天翻地覆慨而慷》。 (十八)浙江省,1968年3月24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南萍,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陈励云、熊应堂、赖可可等。原省委负责人江华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紧跟毛主席就是胜利》。 (十九)湖南省,1968年4月8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黎原,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龙书金、华国锋、章伯森。原省委负责人王延春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芙蓉国里尽朝晖》。 (二十)宁夏自治区,1968年4月10日成立自治区革委会。主任康健民,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张怀礼、徐洪学等。原自治区负责人杨静仁、马玉槐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不到长城非好汉》。 (二十一)安徽省,1968年4月18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李德生,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廖成美、宋佩璋等。原省负责人李慕华、黄岩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胜利)。 (二十二)陕西省,1968年5月1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李瑞山,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黄经耀、胡炜等。习仲勋和原省委负责人刘澜涛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延安精神永放光芒》。 (二十三)辽宁省,1968年5月10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陈锡联,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李伯秋、毛远新等。原省委负责人马明方等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东北大地红烂漫》。 (二十四)四川省,1968年5月31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张国华,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梁兴初、刘结挺、张西挺。原省委负责人李井泉、廖志高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七千万四川人民在前进》。 (二十五)云南省,1968年8月13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谭甫仁,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周兴、陈康、段思英等。原省负责人阎红彦、赵健民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热烈欢呼云南省革委会成立》。 (二十六)福建省,1968年8月19日成立省革委会。主任韩先楚,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皮定均、蓝荣玉等。原省负责人叶飞、范式人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团结起来,共同对敌》。 (二十七)广西自治区,1968年8月26日成立自治区革委会。主任韦国清,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欧致富、安平生等。原省委负责人贺希明等被打倒。《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发表社论《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前进》。 (二十八)西藏自治区,1968年9月5日成立自治区革委会。主任曾雍雅,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任荣、巴桑等。原自治区负责人周仁山、王其梅被打倒。 (二十九)新疆自治区,与西藏自治区同日成立革委会。主任龙书金,其他主要负责人还有赛福鼎等。原自治区负责人武光、吕剑人等被打倒。 至此,经20个月社会大动乱的几次反复,除台湾省外的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才先后勉强成立革命委员会。1968年9月7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在祝贺西藏、新疆两个自治区成立革委会的社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全面胜利万岁》中,新华社的通讯中,都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全部成立美誉为“全国山河一片红。”自此,“全国山河一片红”便成为,文革中家喻户晓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全部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的代名词和赞美语。 “全国山河一片红”——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实际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体制和行政工作上的一次重大倒退。正是基于这个实质,1979年7月1日,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决定的决议》,决定取消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名称,恢复各级政权机构原有的名称。这样,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及其以下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最终退出了中国的政治舞台。“全国山河一片红”也成为了历史的陈词。 (原题“全国山河一片红”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全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