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制台湾古邮,以前国人谕者不多,此因乙未后沦日逾五十年,史献多有淹没。且当时刘铭传的邮政建制,究与大陆海关试办之邮务迥异,孤悬海外,形如独立,因之,世人也难免不以“地方发行Local Issue”的邮票而视古时之台邮,独辟一门归纳之。惟自抗战胜利,国土重光,台湾光复,自不免引起国人对台湾古邮并予重视,此所以论者不寂,蔚为时尚。但默察诸家所言,其资料来源大都出诸旧时国外名家所译,通以综合述其邮票演变之历史为主,而讳于邮史之考证,未作相互比较精深之研究,此实为美中不足,我人实难辞疏于资料发掘之咎。(<图1>) 台湾古邮的时期,应自清光绪十四年岁次戊子即一八八八年起,到清光绪廿一年岁次乙未之变,民主国票终。前后凡八年,邮票发行的种类,也称繁复。由于痛遭割据,国史间断,典籍荡然,所以悬疑颇多,其中尤以龙马票行用与否的疑案,使邮坛先进名家学者困惑。而其症结,即在龙马票之是否代替火车票或轮船票之用。 持反对观点者,认龙马票移作火车及轮船票,系出诸前人误解。民国四十年邮总出版《台北邮展专辑》有称:“台湾铁路兴建于一八八七年三月,自台北大稻埕起到基隆,全程竣于一八九一年十月,其票价最低为二角五分,最高一元○二分,尚系作火车票用,焉有加盖五分或一角?”笔者初未知此段文字出诸何人,仅见系刊在名家台邮私人展品目录项下的注释,初对此说,未遑考证,颇善其理,因之,在四十三年十一月香港《四海画报》的拙作“六十六年来台湾邮票史”中,略有引录,对龙马票移作火车轮船票使用称:事无佐证,中外邮学家对此一说,尚在发掘考证研究中。 李颂平先生继于民国四十八年三月于嘉义《集邮》月刊一卷六期“台湾邮票史话”一文中,亦认龙马票作火车票用,为以讹传讹,有称:“一函之微,每件每站且收费廿文,以此比较新兴事业之火车,票价由台北至锡口仅五站,合制钱卅六文,收费之廉,实出常情。”李氏并误以《台北邮展专辑》所刊为“官方纪录”,故认龙马票作火车票代用之说,已无成立可能。 认为龙马票作火车票用的记录,前人中外的书刊其多,势难备举。曾任前清台湾淡水海关税务司马士所著《清朝邮政发展史》(英文本)篇中(见《中国清朝外交史》三卷第五九页)第四节称:刘氏向英国定印二种面值的雕版精印邮票,红色三分票用于短程,绿色五分用于长程,惟为反对而未采用,遂使此种邮票成为集邮历史上的绝品,其后使此票移为火车票用。最后制定的资例,每驿站是廿文(二分),站距约廿五哩,此项服务迄一八九五年终止云云。所异的是,马文中称邮票的面值有红三分与绿五分二种,而事实上红绿二种票的面值皆属廿文,凯是最初筹议与后来印竣者不同乎?读本年二月《今日邮政》卅八期“我国现代邮政的诞生”一文,称曾任邮政总办的帛黎的记载(惜未注明出处),也与马士之说同。 周今觉于民国十八年五月《邮学月刊》一卷七期所撰“读邬德华氏伟著书后”一文中,他认为龙马票的两种加盖,一为火车用殆无疑义,至加盖商务局的是否为火车票?或作他用,尚无定论,他驳邬氏所称后者系邮政使用是武断。 从以上古今正反二说检讨信皆非空言无据,由是促使笔者重加考证,结果发觉时人推翻旧说的证据不够。从新发掘的资料以观,反证龙马票确有移作火车票等之用,这也是我近三年来薄治邮学课题的工作历程之一。试于下文分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