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著《台湾通史》卷十九“邮传志”页四一四所记,乙未之役刘永福在台南设“邮政”的一小段史实,在大柴峯吉所著及赖氏文中,皆有引录,公认是台邮的重要文献。我则以姚著《东方兵事记略》中的“台湾篇下”所述为中肯。惟刷色成误。(<图1>) 《姚略》称:“二十日,责议院诸绅筹饷,咸束手,税务司英人麦嘉林请设官邮政局,以济饷需”。乃给官信票(西名“士单纸”,台式大经寸,文摹蹲虎,分印蓝、黄、红三色),责信局领购,禁私函,由海关司稽察,不及旬日,果征洋银五千余圆。试与《通史》所刊作比较观,《姚略》中所记,似乎设“邮政”乃是以“筹饷”为目的,“责信局领购”一语,大有“派销”之意。而《通史》所载则为“戎马倥偬,私信断绝,故民间多用”。从这几句话来推敲,创邮政似乎认是“民主国”的交通新政。但这是不十分正确的,因在《通史》卷卅六“唐刘列传”(页七八四)中,也有一段称:“设议院,筹军费,行邮递,发钞票,分迅水陆,训励团练”,这些都是视作是军务所需的。 如“果征洋银五千元”之说属实,那末麦嘉林议倡“邮政”的动机是敛财,似乎缺少了“邮政服务Postal Service”的海关精神!所以远在是种邮票问世不久后,曾为国际间的集邮家所物议,后来见仁是智的演变分为两派,争论不息。 一派认为:“民主国”邮政是官营,并有历史文献记载,真实无疑。且有贴是票的“实寄信封”存世,可证为具有邮政的效用Postal Use。反对的一派,认为这种“邮政”的身份,便有问题,非洋非华,“政体”未经国际公认,而又处于“戎马倥偬”的战区,可也不是“军邮”!如果认它是地方政权发行的临时性的“地方邮票Local Issue”,尚有可说。但世人反对最烈的一点,还是那是有“筹饷”敛财的嫌疑,有背于纯正的“邮政”目的。 但无论如何,不可否认,这些邮票是真实的出生于“乙未之役”的台湾的,确是历史性的产物。所争议的仅是身份问题。由于此,国际间迄今若干邮票年鉴目录,仍抱观望的态度,未敢采编列入。 关于“民主国邮票”发行的详情,今日我人不难从两位历史上驻台的外国人的“原始资料”中寻查。一位便是著作《台湾沧桑录》的美人台维荪James W.Davidson。治历史的学者,公认这本书是研究台湾古史的世界名著。台氏是《纽约前锋报》(New York Herald)当时驻台的战地记者,后来曾任美国驻台总领事。他曾在一八九五年十月卅日刊于英文《香港记事报》(Hong Kong Daily Press)的一篇通讯稿中,报导了“台湾民主国”邮票的详情。此文是研究台邮的重要参考文献。在那篇稿末,他自认“笔者除纯洁的为了私人用途,而超过购买极少的数套外,对此邮票并未寄有将来的兴趣。”表示他并非是集邮家。《台湾沧桑录》系他在一九○三年(清光绪廿九年)时,为美国驻台总领事任内所出版的钜著。(书中第三五二页至三五三页,记有一段攸关刘永福的邮政故事,并附注“民主国邮票”发行的简史,内容上与他在先时报上所刊的通讯稿,大同小异。他的报导与著作中有一段记云:“根据官方的记录,有9300封信,系经由邮局,在贴用于第一版邮票的时期寄递的。”至于赖氏文中所记“9256封”的一段实非台氏所说,我在寻读“原始资料”后,始发觉赖文略有传误。那“9256封”之说,赖是根据大柴峯吉所著而翻译的。大柴氏所根据的“原始资料”,经查翻普安平税务司麦嘉林G.Maccallum在台南府任内,于一八九五年十一月十日寄“香港记事报”发表于“通信栏”的信上所记的,麦函在台维荪的文刊出后,有感而发,麦函称:“在九个星期之间,有9256封信贴有此种临时发行的邮票,寄往大陆各埠,各种面值俱有,尤以三分票为多。第二次,在五周之间复有八千封,邮局自第二次邮票发行后,仍有在使用第一次邮票的。”这自较台氏的报导更具权威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