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学术语中“版号Plate Number”与“张号Sheet Number”这两个名词,旧时我国同好多有含混误称之情,其实两者之间,不论形式、性质或意义都有很大的分别。(<图1>) “版号”是指印刷邮票的原版中之某一部份(或在版边上,或于铭版之旁),雕制版模时加刻的一种字号或暗码。用以分别同一邮票具有多数之版型者,以作备供稽核查考之用。若国邮抗战时期的香港商务版烈士像票,下边纸英文铭版旁的右端,常缀有AA1.1, AA1.2,AB1.1……等字号,此不独烈士票有之,即商务版的航空票、欠资票等也皆能见之,故版号大都与印邮票时同时印成。 “张号”,则指加印在全张邮票的边纸上某一角的阿拉伯字的号码,每一全张顺数编列一号,通常是在印刷完毕后,包装交货前,点数之时,以手工编号机逐张所加印的,以供复点盘查之用。有些包装后,对于整包的邮票只要在有这些号码的部份折阅少许,也便可以露封点数了。原因是邮票既属于国家的有价证券,当然处处要严密监印管理。所以“版号”是与邮票的制成品一般,而“张号”则只是印成邮票后附加的记号,两者的功效也绝不相同。 本篇的主题是“张号”,故连带将“版号”略予解释,庶免同好再有误会。 我国邮票首见有“张号”的,似始自清光绪廿二年红印花加盖票,红印花票上的“张号”并非是加盖作邮票时所加印的,它是在未加盖前的原票上已有之。乃是在原票印竣后,由原票的承印厂英国滑铁卢父子公司Waterlow & Son Ltd, London所加印的,如何证明它是“原票的张号”,并非是“加盖的张号呢”?只需从连有边纸含有“张号”的小字二分倒盖票上,即可判明。虽然加盖的油墨与张号都是黑色所印,惟有甚多理由足以证明张号与加盖邮票文字乃是二件事。红印花加盖票,在加盖后并未再缀印“加盖的张号”,理由也殊单纯,加盖的数量不太多,而且按八种面值的数量,多有畸形相差悬殊的,既非统一同时一次加盖印刷,似不必多此一举。研究邮学的“版式”,当然应重视“版号”,但如无“版号”可寻,则有“张号”犹不失为研究参考之一助(按每全张只有一个“张号”)。 试举“张号”在研究红印花加盖票上加盖的程序,与考证它发行的数量上所占有的地位。例如按绵氏的报告书所载,发行总数为六十二万五千零八十五枚,周氏在《华邮图鉴》中则称六十万枚,言人人殊,颇有出入。惟我后来曾于周氏钜巨藏中,见有大二分五十方连票,兼带上边纸及有六三九五的“张号”,按红印花原票每全张为百枚,由这极大的“张号”推算,已超出绵氏的报告数。此外,从我所见诸家所藏,大二分有“张号”可考的有:四二九五、四二九七、四二九八、四三五五、四四二二、四四二四、四五六四……及六三九五号等,可知它的张号范围自四千至六千五百号间,即等于加盖了廿五万枚,且是红印花票加盖程序中最后所加盖者。 至小字二分所见的“张号”有:五五六、五五九、五九三、五九七、六一八、六五○、七八四、八四三、八四五、九一一、九六六、九九三、一○○○复盖,及一○○四与一二四五的倒盖票,其范围似未出五百至一千五百号间,应为十万枚,故大小字二种二分票的总和,约在卅五万枚。由此“张号”所推算发行的数字试与绵书所列三四九、六○○枚之引证,颇为接近,乃其间可能有印坏作废,或他因而不能足数者。 此为“张号”运用的一般例子,关于红印花加盖票因“张号”的推考所涉及的问题,笔者曾于民国三十年的《新光》九卷三四期中论及,今昔资料虽有不同,但尚堪供同好之参考,兹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