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元说,但凡能成为收藏对象的物品,大多少不了假货、伪品,骨雕收藏亦难脱俗,尤其是骨雕代表类型——牙雕,市场上不乏以假充真、以新充旧等抬高价格的做法。以目前已被禁止交易的象牙雕刻品来看,目前所见传世品均为明清、民国时期制作的,应注意其与现代牙雕作品的区别。
首先要看工艺题材。老活和新活的区别是很大的。新中国成立后,工艺品选用的题材必须健康向上,不能有反动的、黄色的、丑恶的内容和形象,在题材的选择上有许多禁区,如“十二花神”等民国时期畅销的品种,基本上不允许做了。在表现手法上也是如此,如花卉不能出现残荷败柳,松树必定是枝繁叶茂;做“蝈蝈白菜”,莱叶子上不能有虫子眼。所以在题材类别和表现手法上都与民国以前的牙雕不同。
其次看用料方法。以珍贵材料制作雕刻工艺品的行当,都有许多不成文的规矩,如去料要少(保持珍贵材料的重量),要占料挑面(即保持原料的最高点和最外点),显个(显得用料很多),全材使用,不讲拼镶等。这些工艺传统是世代相传的。但新中国成立后,有些传统执行并不严格,例如,为了追求造型美而去料较多,拼镶较多。
再次要看造型。牙雕技艺是手工承传,造型的特点与艺人的审美观念关系密切。民国以前,牙雕的制作是个人或小作坊行为,做什么由市场决定。当时的象牙雕刻品以文玩为主,讲究的是可观、可玩,最重“把玩性”。所以那时的牙雕人物、动物造型都以团状为主,没有尖锐突起,没有太悬而不宜把玩的部位,用行话来说就是“肉肉头头”、“圆圆乎乎”。新中国成立后,牙雕的创作采用中小型艺术工厂的方式管理,各方面都有硬性规定。由于技术管理过分强调牙雕的雕塑性,而忽视了“宜把玩”的特点。所以几十年来,象牙雕刻品的造型朝“显活”、“显工”的方向发展得太远了,失去了“宜把玩”的特点。人物的脸型、姿势更是如此,特别是人物的脸型,讲究所谓的“解剖结构”和“鸭蛋脸”,与古代具有鲜明装饰性的做法有很大差别。
此外,还要看衣纹,牙雕衣纹的时代特点是鲜明的。明清牙雕强调“以线造型”的特色,用凿子雕刻衣纹,以阴刻线为主(行内称为“死衣纹”)。新中国成立后,强调衣纹的真实性,大量使用大折叠衣纹和无折痕的下垂弧形衣纹(行内称为“活衣纹”),制作工具不使用凿子,而改用软轴钻,可以把仕女的各种服饰、风带做成几个大旋转的动势,倒是很飘逸,动势也很美,但终归与明清牙雕的衣纹、风带有很大的区别。许多工艺的特点,其实是使用软轴钻才形成的,在形式和技巧上讲都是很美的,但没有刀刻的韵味也是实情,而且出现了用凿刻法不可能做出的造型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