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站在国道324线边上摆弄一把枪,过路群众以为遇到“恐怖分子”,赶紧报案,民警装成便衣赶往现场,结果虚惊一场,原来两人是古董爱好者,交易的枪支是一把民国时期打猎用的鸟铳。8月29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对涉案的张某鹰和林某海提起公诉。
现年34岁的张某鹰是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人,平时做些古玩倒卖的生意。前几年,他在黄冈镇一个山区淘古玩时,看到一个收废品的人载着一些废铁,在废铁中看到一把鸟铳。识货的他知道那把鸟铳是民国时期的,那时的猎户都用这种鸟铳打山猪。张某鹰觉得它可以当古玩卖,就花了200元将它买了下来放在店里当摆设。
今年6月8日中午12时左右,诏安古董玩友林某海打电话给张某鹰,说看中那把鸟铳,想以450元的价格收购。张某鹰同意了,两人约定在诏安县城郊国道324线边林某海的“古玩店”交货。碰头后,张某鹰和林某海兴奋地站在国道324线边上摆弄那把鸟铳,路过的群众以为遇到了“恐怖分子”,赶紧向桥东派出所报案。
经枪支鉴定,该查获鸟铳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铁砂、钢珠等的自制火药枪。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确定标准,认定其为枪支。(通讯员 蓝杰龙 林保平 记者 沈华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