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特约撰稿 朱宝力 编辑/陈桂湖
清初南方的战争与海禁致使硬木家具生产低谷
本文的上一个章节谈到了清代早期生产的高中档家具以漆饰家具为主,硬木家具则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生产低谷。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现象的呢?这要从明朝灭亡,清军入关那时说起。
公元1644年四月下旬,大顺政权兵败山海关,在焚掠明宫之后撤离了北京。5月2日,清军进占北京,开始了长达267年的少数民族政权统治时期。入主中原以后,清廷鉴于历史的经验教训,采取了强迫汉族社会变服同化的政治策略,其所导致的局势动荡的力度之大和时间之长,在历次的改朝换代中都属罕见,而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当时上层社会家具的制作风格和使用材质。
当明王朝的大厦和起义军的短暂政权相继倾覆后,在我国南方又陆续建立了多个地方性的明朝政权继续抗清斗争,史称“南明”。其中坚持最久的是年号为“永历”的桂王朱由榔政权,控制了五岭以南的广西、广东、贵州、云南一带,与清军进行了拉锯式的长期战争。直到清朝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朱由榔被吴三桂杀害后,大陆地区的抗清斗争才渐趋平息。然而,沿海岛屿仍控制在南明残余势力的手中。为了切断他们与大陆民众的联系,清廷实行了空前严厉的海禁以及迁界政策。
清廷的海禁和迁界政策之严酷,令人咋舌。据清人记载, 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清军攻占广州,,因抗清明军逃亡海上,即厉行海禁,“寸板不得下海”。次年清廷颁布的《广东平定恩诏》又明确重申:“广东近海,凡系飘洋私船,照旧严禁”。自顺治八年(公元1651年)起,又数次进行了扫荡式的迁界,“迁海边居民之内地离海三十里,村庄田宅悉皆焚弃”“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垣墙,立界石,发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海上见闻录》,清初·鹭岛道人梦庵撰)。
另一方面,原明朝总兵吴三桂献山海关降清后,被封为平西王,驻守云南。他在长期的战争中培植党羽,控制和影响了许多军队和地方,成为华南地区实力最强的武装集团。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吴三桂起兵叛乱,驻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以及驻守广东的尚之信也先后响应,史称“三藩之乱”。这场战争席卷了南方大部分省份,直到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才被清廷平定。
如上所述,由于清初南方地区战争频仍、海禁严厉,因而使得主要来自海舶的高档硬木材料输入长期陷于停滞状态。清代早期,除了明宫历年积存残留的一些紫檀等硬木可供清朝皇室制作家具使用之外,硬木家具的生产已经十分萎缩。时下许多广作、苏作的明式黄花梨、紫檀家具标称清代早期制作,其实在当时基本上已是“无米之炊”了,不可能会有这么大的生产量。
大漆髹饰家具成为清初上层社会的主流
清初家具,特别是中、高档家具以漆饰家具为主流,清初的漆饰家具甚至还远销到了俄国。由于清代早期南方地区的动荡局势与东北地区的资源开发、运路通畅等因素,北方制作的漆饰家具常常使用东北产的红松、楸木等制作底胎,南方产的杉木所占的比重也明显下降。在故宫可以见到一些早清的无款家具(按:顺治至康熙早期的宫廷艺术品均极少有年号款,似乎与汉族工匠的故明情愫有关)多为漆饰工艺(图1)。笔者认为,考虑到明宫曾被焚掠、家具使用损坏和时尚更替等因素,真正明代制作的宫廷家具留存下来的很少。由于明代自嘉靖朝起恢复了在宫廷漆器上落款的做法,因此,那些过去定为明代的无款或后加款(图2)的宫廷漆饰家具基本上是清代早期制作的。
从清兵入关至海禁的结束长达四十年,这是一个不算短的时期,漆饰家具的风格也已经烙上了新王朝的印记。这些变化不仅影响了北方中、高档家具的制作,就连南方处于萎靡状态的硬木家具生产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波及。例如,清朝皇室和贵族尤好龙纹,南方生产的硬木家具便相应地多以螭龙为饰(图3)。这些南方生产的硬木家具经常被认为是明代制作的家具。
清作家具断代超前成“明代家具”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这些家具被认为是明代制作时,那些风格与之存在差异的明代漆饰家具(图4)则往往被视为落后地区生产的非主流家具。而其实,后者的山西等产地在历史上也曾是富庶、时尚的华夏文明胜地,流入了相当数量的硬木家具,当地所生产的漆饰家具也是与其他发达地区的家具造型风格基本同步的佳器。
图4 明后期 黑漆彩绘描金山水人物纹插屏(引自《山西传统家具·可乐居选藏》)识别和鉴赏家具不能脱离它们的时代背景。明代漆饰家具的造型、纹饰和用料反映出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人们审美的要求,与清作明式硬木家具之间有着历史演变与时尚更替的关系,两者的艺术风格和工艺水平虽有差异,但如同春兰和秋菊一样,各领不同时期的风骚。
图5 明后期 朱黑漆官帽椅(菩提缘藏)因此,笔者认为,如果把《山西传统家具·可乐居选藏》(美·柯惕思编著)一书所刊载的,以及散见于台湾的《典藏》、《艺术新闻》等杂志中的许多明代漆饰家具(图5)判为某地(譬如山西)生产的家具则可,但视为地区性家具则不宜,因为它们具有明代家具普遍共有的特征,即使与明代后期江南书肆刊刻的书籍插图中的家具相比,风格也基本一致。视它们为地区性家具的看法,与把因为得天独厚的条件而在山西境内留存的唐代佛殿、宋代彩塑和元代壁画等视作非主流的地区性文化艺术一样,是不恰当的。究其原因,这是将不少清作的家具断代超前所导致的年代错位和审美排斥。
清作明式硬木家具广泛流行的鼎盛时期是在清朝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五月,清军广东水师擒杀南明总督周胜、总兵陈曾,攻占海南岛,对其特产的降香黄檀(黄花梨木的最佳品种)资源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之后。而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平定台湾,次年解除海禁(以上政局变化见《清史编年》第二卷,林铁钧、史松主编),则更为降香黄檀及其他硬木大批输入内地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因此,笔者认为,明清家具中的清前期划分应始于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清廷平定海南岛之后为宜。
海南岛盛产的降香黄檀曾经为清作明式硬木家具的发展提供了优厚的物质条件。那么,海南黄花梨的材质特点和开采历史又是怎样的呢?本文的下一个章节将进行重点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