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绍介绍,该手稿是他爷爷魏联奎生前所留下的遗物,魏联奎光绪年间曾任刑部主事和法部左丞,书上还有不少魏联奎用铅笔批注字迹。该手稿为宣纸线装本,手工油印,字迹工整,现存58页,分章别类,包括“收入税”、“物权之性质”、“物权之种类”、“物权之限定”、“物权之得丧”等五大章节,其中包括释义、阐述,还以“甲方”、“乙方”来举例。相关人士表示,该讲义的发现告诉人们,早在晚清时期,中国人已经开启了物权法的意识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