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收集关公木像,看到别人有,心里痒痒,来了个顺手牵羊。9月16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6岁的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今年5月20日17时左右,刘某路过芗城区芝山镇康山大楼一家十字绣店,看到店内供奉着一尊漂亮的樟木关公像,动了心。他走进店里,假装买东西,趁老板不注意,将关公像偷偷抱走。
店主随后报警。警方找到刘某住处,找回了失窃的樟木关公像,同时发现房里还存放很多大小、材质不同的关公像。刘某声称自己喜欢收集关公木像,才偷了他人店里的关公像。(通讯员 真坚 满荣 记者 张韩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