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宁波海关查验了一批特殊的进口货物——清代文物。这是宁波口岸今年首批申报进境的文物。
据了解,这批文物由宁波市鄞州区一家古典家具公司自美国进口的,共有“清代雕刻石狮”、“清代石雕窗花板”、“清代木制带铜件马车”、“清代石雕佛像”等34件货物。
进口这批清代文物的家具公司老总张先生是位古董收藏家,非常喜爱文物。他介绍说,因为机缘巧合,在美国买下了这批清代文物,文物总价值20万元人民币左右。
“文物是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对中国人来说,这些都是宝贝。”张先生表示,之所以不远万里购买这些文物,一方面是自己喜欢,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这批流失文物回归祖国的怀抱。
他透露,这些文物入境后,主要用于收藏,跟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鉴赏分享,也有一些可能会捐赠。
而关于文物出入境,海关部门也有一些提醒。
海关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和办法等对文物出境有禁止性规定,除了出境展览或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的,绝大部分文物是禁止出境的。
对国务院批准允许出境的文物,则必须经过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获得文物出境许可证,加盖文物出境鉴定火漆印章。
而文物进境是国家允许的,但必须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
本报通讯员 吴娴 金佳丽 本报记者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