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终审判决书,11月17日,戴世选说“不符合道理,不服判决”,他表示还会做最后的努力。
2012年,黄兴北路棚改项目启动,长沙民主西街1号建筑戴岳公馆被列入红线范围内。2013年,长沙市文物局认定戴岳公馆“不应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2014年5月22日潇湘晨报B01《戴岳公馆被多次改造,还能否算文物》)。
今年4月,戴世选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长沙市文物局。8月30日,戴世选一审败诉。10月30日,该案二审开庭。二审的争论焦点在于召开听证会认证戴岳公馆是否为不可移动文物是否必要。
11月1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戴世选的上诉,维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的原判。
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此前报道:戴岳后人告长沙市文物局案再开庭 “人的因素”成庭审焦点
(原标题:戴岳后人告长沙市文物局案终审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