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位于陕西省蓝田县华胥镇支家沟村的大型墓葬,一直被当地人误认为荆轲墓。2009年至2010年,为了配合高速公路建设,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专家对这座墓进行发掘后确认该墓为西汉高等级大墓,但墓主人身份一直是个谜。
近日,经过对当年考古资料的整理、研究,负责该墓发掘的专家推测,墓主人身份极有可能是汉武帝之女鄂邑长公主。这一戏剧性的发现,也展现了考古工作的繁冗复杂和不确定性,正如专家所说:“这座墓主人的身份只能是推断,不可能百分之百地确认。”
以讹传讹 县志记载 “荆轲墓”在蓝田
为了使西安至商州的高速公路顺利建设,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从2009年9月开始对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考古钻探,发现3处史前遗址、4处古代墓葬群,共计70余座古墓葬,而蓝田县华胥镇支家沟村大墓就是其中之一。
支家沟村在西安市蓝田县,在村子的西北一高地上原本有个倒斗状的大土堆,在这里世代居住的村民口口相传,称之为“荆轲墓”。至于这个说法最早从何时传起已经无从考证。
关于“荆轲墓”在蓝田,唯一的官方记载就是蓝田县志。“关于支家沟‘荆轲墓’的最早文字记载出自于明朝的蓝田县志,它是根据以往当地流传较广并得到大多数人支持的一种说法才汇编进去的,而后期的县志则是沿袭了这一记录,根本没法考证。”蓝田县志的主编卞寿堂说,到了清朝,县志里除说明“荆轲墓”的地理位置及外部形状之外,还称:“战国时荆轲为燕太子丹客卿,受命刺杀秦王,事败,被肢解而死,秦人怜之而葬于此。”在支家沟村民的口口相传中,这座墓就是“荆轲墓”。卞寿堂说,荆轲刺秦王失败并被肢解后,很多人自发地去捡荆轲的尸体,或许有的人捡到了,而有的人则只捡到了荆轲的衣服,但他们都将其下葬,这就出现了很多荆轲的“衣冠冢”,“蓝田县有记载的‘荆轲墓’就有两处,而全国其他地方传说的‘荆轲墓’还有很多。”
“以讹传讹,才会出现这种说法。”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副研究员段毅对记者说。
墓葬形制规格 证实为汉代大墓
支家沟村大墓位于陕西省蓝田县华胥镇支家沟村西北约500米处,灞河在此从东南折向西北,对墓葬所在地形成环抱之势。整个墓园北为骊山山脉,南与白鹿原隔河相望,发掘前地面仍保存近10米高的封土。
经考古发掘发现,支家沟大墓是长斜坡墓道竖穴土圹墓,平面略呈“甲”字形,全墓由墓垣、封土、墓道、前室、封门、后室等几部分组成,呈现明显的汉墓特点。主墓室位于前室之后,东西宽20.3米,南北进深19米,深约17米。墓道内填夯土,质地坚密,墓道东西两壁共分布有6处壁龛,除1处空置外,其余均有数量不等的随葬品出土,以陶器和车马器为主。据了解,在解剖封土过程中,中部偏南发现一处祭祀坑,出土物包含有少量动物骨骼、木炭、红色漆皮、铜饰件等。“根据出土文物及墓葬形制,可确认为西汉甲字形大墓。”负责支家沟大墓发掘工作的段毅说,12处位于墓道和前室两侧的壁龛放置各类随葬品。这种使用壁龛安置随葬品的方式与汉武帝茂陵丛葬坑K26相似。另外,高级西汉墓中以真马殉葬,始于文景时期,到汉成帝时期趋于衰落,遂以车马明器随葬。而该墓明器数量明显居多,仅有一具真马殉葬,说明正处于真车马殉葬的式微阶段。
“考古专家们一致认为这是一座近年来少见的高等级汉代大墓,其墓主人身份很特殊。”
宦者俑印章 印证墓主人皇室身份
历经千年,支家沟大墓也屡次被盗。考古人员在发掘中发现至少有四处盗洞,“主墓室两处,墓道两处。主墓室还被大火焚烧过。”虽然被盗严重,但仍有很多有价值的随葬品出土。该墓出土随葬品以陶器物和铜质车马器件为主,还有金镶玉、360余枚“五铢钱”等。 出土的174件着衣式陶俑均为立俑,制作精美传神、栩栩如生,发式众多面貌各异。段毅说,其制作时分头颅、躯干、腿、脚四大段模制而成,脸部的五官则是后期刻画而成,故表情各异,丰富而生动,神态各异,陶俑表面施橙红色彩或白彩陶衣,头发、眉毛、眼睛、胡须等绘为赭黑色,嘴唇多以朱红描绘,均经过焙烧,色彩附着较好,虽历经两千余年,有些色彩依然鲜亮如初。随葬品中,有2件为宦者俑。段毅说,这些俑无论从制作形体还是精细程度,都与汉景帝阳陵所陈列的展品极为相似。此类陶俑属西汉皇家用随葬品,多发现于关中地区,除特赐外,一般不用于除皇室以外的大臣。宦者俑的出现说明墓主人应属皇室成员。
段毅说,在一壁龛出土的双鱼瓶,造型独特,质地细腻坚密,制作规整,纹饰简约质朴,雄浑大气,身上刻有鱼鳞和波折纹,因外形如鱼形得名,双鱼瓶在我省是首次出现,全国罕见,有明显的南方地域特征。此外,考古人员还发现“内者令印”封泥,一茧形壶上刻有“大(太)官”字样,“大(太)官”、“内者令”均是专门为皇室服务的官署机构。
“从出土的与少府属官有关系的文字材料,可以推测墓主人是皇室成员,几处未被扰动的壁龛随葬品安置凌乱,暗示墓主人的离世,事出突然,埋葬匆忙。”段毅说。
检索历史文献 推定为鄂邑长公主
因为主墓室被大火焚烧过,只在墓室发现一块人头骨残片,经鉴定为一成年女性遗骸,那么这位女性是不是墓主人呢?这些年,段毅一直在寻找这方面的证据。“根据墓葬形制、随葬品及文字资料,推测墓主人所处的时间在汉武帝与昭帝之间,身份不低于列侯级别,极可能是位来自皇宫的高等级皇室成员,因葬于蓝田,又出土带有南方地域特征的双鱼瓶,因此墓主人与这两个地域都应密切相关。”段毅说,墓内还出土带有“元年右工”纪年铭这样带有准确时间节点的文物,应与墓主人埋葬时间有重要关联。
段毅翻阅大量资料,最终在《汉书》中发现葬于蓝田,且身份符合墓葬出土所示的,一是景帝废太子临江王刘荣;二是宣帝时期的霍皇后。但前者明显早于支家沟墓葬年代上限且性别特征不符,后者又与依据发掘推定的墓葬时间下限有一定差距,都应被排除在外。
最终,经过与文献、考古资料对比分析,段毅推测,墓主人疑为汉武帝之女鄂邑长公主。
鄂邑长公主是汉武帝的女儿,汉昭帝的姐姐。根据史料,鄂邑长公主丈夫为湖北的盖侯,“鄂(今湖北一带),县名,属江夏。公主所食曰邑。”鄂邑长公主名称由此而来。
历史记载,汉武帝死后,年仅8岁的汉昭帝登基,以大将军霍光辅佐。汉昭帝由唯一还活着的姐姐鄂邑公主抚养,随后,鄂邑公主被封鄂邑长公主,将蓝田作为汤沐邑(源于周代制度,后指国君、皇后、公主等受封者收取赋税的私邑)封赐给她。在元凤元年(前80年),鄂邑长公主与燕王刘旦等合谋诛除霍光,事情败露后自杀,葬地不详。
段毅说,鄂邑长公主在宫中抚养昭帝8年,地位尊崇,故墓葬出土众多供天子享有的高等级随葬品,如着衣式陶俑、宦者俑、“内者令”封泥等,是情理之中的。其次,其食邑在湖北一带,双鱼瓶与其身份相符的。此外,鄂邑长公主在元凤元年自杀,与出土文物上的“元年”纪念铭相吻合。
“从文献记载来看,昭帝采取了宽大的做法,对于鄂邑公主厚葬,另一方面,谋乱自杀系突发事件,所以埋葬过程势必匆忙,这也是3处壁龛没有被扰动但却很凌乱的原因。而蓝田是公主汤沐邑,封邑在今湖北境内,支家沟正位于通武关过商州而达荆楚的必经之路上,依照‘视死如生’埋葬习俗,选择这里合乎情理。”段毅说。
那么,就此可以断定支家沟大墓墓主人就是鄂邑长公主,段毅说,只能作推定并无法断定,“除非文献记载和地理位置非常吻合,这样确切判断的可能性就大些,即使这样仍然会有很多歧义。支家沟大墓墓主人未来也不可能确定,只能是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