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孙乐琪)今年以来,房山区文化委员会配合公安部门破获了3起文物盗窃案件,并第一时间追回了文物。今天上午,在房山区文委举行的“文物移交及表彰大会上”,包括7件国家三级文物在内的20余件被追回文物由公安部门移交文物管理所。据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被追回文物将暂由文保部门代为保管。
今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韩某与梅某伙同同伙经预谋,窜至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的环秀禅寺,将寺庙内无梁殿正中佛龛顶部的藻井石石刻表面的半块花纹撬下。次日,韩某、梅某等再次窜入寺庙将剩余的藻井石石刻撬下,当他们将石刻搬到寺庙门口时被发现。房山区文委接到报告,文物执法队迅速联合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一同赶往现场,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
7月7日,房山区文委接到报告称位于南窖乡水峪村的区级文保单位杨家大院的一对雕花石鼓被盗。房山区文委与房山警方共同成立了专案组,派出多路侦查员分赴房山区、怀柔区等地开展收网行动,加班加点调查可疑人员,排查重点对象,对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最终在村口的监控录像中取得重大发现。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一个以李某某、田某某为首的8人盗窃团伙逐渐浮出水面。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截获了佛首、碑座、石蜡扦等共计21件石刻文物,还有部分文物已被运往山西,房山区文委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跨省追缴行动。据了解,本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被追回的杨家大院清乾隆年间的雕花石鼓价值人民币50万元。
9月29日,盗窃分子试图盗取国家二级文物、陕甘总督黄廷桂墓墓志时,被当地文物协管员发现后报警,由于报告及时,房山区文委和警方赶到时盗窃分子未能得逞,仓皇而逃,现场丢下盗窃工具。警方已掌握重要线索,近日正在讯问涉案人员。
房山区文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系列文物盗窃案的破获,文物协管人员的工作“功不可没”。据了解,自2012年起,房山区文委结合该区所面临的文物安全现状和文物保护单位分布的实际情况,成立了一支300余人的文物协管员队伍,采取专人盯点的方式负责文物安全,目前这些文物协管人员已被划分为讲解员、法规宣传员、安全巡视员、隐患排除员、文物搜索员等各司其职。同时,由于大部分文物都分布在田野、荒山上,是威胁文物安全的首要因素,给文物保护工作造成巨大压力,也给一些偷盗文物的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经研究论证,房山区文委对区域内的田野文物进行摸底调查,与各石刻所在地的镇、村两级政府协商并与其签订文物保护协议,要求具备原址保护条件的石刻,由石刻所在地乡镇、村委会具体负责文物安全,制定保护措施,派专人保管,防止石刻失窃或被随意拓印。对于不具备原址保护条件的石刻,本着“便于运输、节约成本、就近保护”的原则,由文物保护所登记造册,集中到贾公祠和长沟大墓收藏保护,待原址保护条件具备时再送其回归原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