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昨天,因工作矛盾杀死两任领导的原故宫博物院展览部陈列设计组设计师郑志标,被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分别赔偿两名死者的家属经济损失3万余元。
现年50岁的郑志标是天津市人、大学文化,被捕前系故宫博物院展览部陈列设计组设计师,曾任电视片《故宫》执行总编导。检方指控,郑志标因工作矛盾对故宫博物院展览部原主任胡某(殁年60岁)、时任主任马某(殁年49岁)心怀不满,遂起意杀人。2013年10月25日11时,郑志标先后在故宫博物院南三所的男厕所和食堂内,持刀猛刺胡某颈部及躯干部数刀,猛刺马某躯干部数刀。
郑志标在受审时认罪。其辩护律师表示,郑志标称其所作所为都是为了文物,其与被害人之间所有的争执全部围绕“文物”二字,比如文物如何保护、如何展览。辩护律师认为,只要提到文物,郑志标就会处于一种偏执状态。其家人也表示,郑志标大学毕业就走入故宫,早已变成了一个“文物痴魔”。2005年,郑志标作为央视巨制《故宫》的执行总编导,故宫里绝大多数顶级文物他都曾触摸过。他在接触文物之前还会焚香斋戒,甚至会产生错觉,好像自己就是文物的保护神一样。
专题片拍完,郑志标变得比以前更加偏执,在单位总提意见。别人眼里一切正常的展览场所,在他眼里总是隐患百出,并在法庭上和法官讲述他所担忧的那些细节,比如展柜放在略有朽坏的地板上倒了怎么办。但家属说,郑志标在家里却不会对故宫表达不满。2011年故宫失窃案发生后,有亲戚在家庭聚会上提出想知道失窃案究竟有什么内幕,郑志标断然制止:“这个事没什么可说的。”让聚会气氛一度尴尬。
家属还说,郑志标在家里是个连争取提高自己收入、改善居住条件,甚至是对孩子考学都提不起兴趣的人,他不是因为出于个人私利的目的行凶杀人。
开庭时,检方出具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显示,郑志标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此,辩护律师并不认同,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最终没有同意重新鉴定。郑志标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法院的理由是“郑志标庭审回答切题,思维清晰,不具备精神疾病的状态”。辩护人则认为,在案发之后,郑志标曾经进行过长时间的治疗,目前他的精神状态很可能与案发时有重大差别。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志标因工作问题与被害人发生纠纷,起意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并分别赔偿两名死者的家属丧葬费、交通费各3万余元。据悉,郑志标当庭已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