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楚网报道】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重要的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宿迁市文广新局采取多种举措,开展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完善文物单位保护的“四有”工作,加强文物的基础性工作。今年11月完成并上报了国有单位青墩遗址、三庄墓群记录档案,12底将完成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的建档备案工作;报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线”;重新设置了国保单位青墩遗址、三庄墓群保护标志碑;
二是加强巡查,确保文物的安全。市文广新局组织人员对城区的古建筑和县区位于野外的古遗址、古墓葬进行不定期的巡查,落实消防安全和防盗防违法建设,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确保了文物单位的安全。
三是明确管理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墩遗址、城区的主要历史建筑等保护责任单位下发了保护通知书,明确保护与管理职责,增强了基层单位的文物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