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一男子因沾上了毒品,饥不择食,趁房东不留意,将房东家收藏的20余只限量版Zippo牌打火机窃入囊中。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薛彬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3年11月10日,被告人薛彬见其租住处的位于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东路某建公司宿舍靠河边一栋民房的房东彭某未及时将房内的限量版Zippo牌打火机拿走,便起意盗窃,遂盗走Zippo牌打火机二十余只。然后,被告人薛彬将其所盗窃的打火机用于换取毒品吸食,并将部分打火机送给周某某、刘某某等人。案发后,侦查机关从周某某、刘某某等人处扣押被盗的打火机13只并发还给被害人彭某。被告人薛彬对被害人彭某提供的被盗物品照片进行了辨认。经被告人薛彬辨认,还有8只Zippo牌打火机是其所盗。经价格鉴定,被盗的21只Zippo牌打火机的价格为人民币295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薛彬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薛彬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提出的大部分赃物被追缴且被告人薛彬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薛彬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