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海口1月21日电 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胡坤坤 海南一男子吴毓德携带砍柴刀和锯子窜到海口市一村口将他人两棵花梨树盗走,又到一养猪场抢劫。今天,海口市中院维持原审判决以抢劫罪、强奸罪(未遂)、盗窃罪,应予数罪并罚判处9年。
经查,2013年11月8日,吴毓德携带砍柴刀和锯子盗窃两颗价值5280元的花梨木后。于同年11月11日,吴毓德手持斧头和割胶刀到一家养猪场,向猪场老板娘王某要钱,被拒绝后,把王某推进房间,用割胶刀顶住王某的脖子威胁不要反抗,随后扯掉王某上衣的纽扣,将王某推倒在床上欲与王某发生性关系未遂,但将王某手机,现金2000元和一辆电动车劫走。
破案后,缴获的花梨木、电动车、手机及现金已发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