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全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开展为期11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雄鹰”专项行动,保文物安全。此外,正在制定的《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即将颁布实施。
去年追缴文物1701件(套)
2014年,全省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3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2人,追缴各类文物1701件(套),其中二级文物12件(套),三级文物158件(套);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1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2起,“2014秦剑行动”挂牌督办案件4起,有力地打击和遏制了文物犯罪,有效地保护了全省文物安全。
文物犯罪越来越智能化
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说,陕西经过连续4年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省文物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去年全省文物犯罪发案率同比下降了50%。
马中林说,与以往的文物犯罪不同的是,目前文物犯罪呈现出三个新特点:一是由传统型向智能型、专业化转变,犯罪手段越来越强,盗掘技术越来越精确,盗掘工具越来越先进;二是由松散的团伙化向紧密的集团化、职业化转变;三是由重点文物保护区向非重点文物保护区转变。
开展为期11个月的专项行动
为坚决遏制文物犯罪高发势头,努力创造我省文物安全的良好形势。省公安厅、省文物局决定2月起至12月底,在我省开展为期11个月代号为“雄鹰”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副省长白阿莹说,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还要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物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责任。
“保护文物奖励办法”将实施
据悉,正在制定的《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即将颁布实施,这在省级政府层面还是首次,依法对群众保护文物给予适当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去年,商洛、宝鸡、汉中先后出现了4起群众捡到文物,上交获奖励的事件,原本是正能量的好事,却因为奖励低引起网友大讨论。华商报记者发现,讨论几乎呈现一边倒的趋势,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奖励过少,不利于保护文物。
《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除对群众发现文物、保护文物、上交文物和捐献文物等实施奖励外,还包括群众发现文物犯罪线索、参与打击文物犯罪行为等方面的事迹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