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晓哲(职员)
福州仓山建新镇横龙村,占地上千平方米的古建筑“陈祺厝”,刚被区政府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一个月,就成了一片废墟。今年1月22日,仓山区政府的网站公布了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单,陈祺厝赫然在列。村民说,春节前这栋古宅以及院落就被拆除了,距离公布为文物还不到一个月,“这可真是‘最短命’的受保护文物”。(3月3日《海峡都市报》)
在笔者看来,导致“陈祺厝”古宅成文物之后,仍然被拆毁,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弱势”有关。如果文物保护部门强势,和其他部门相比,权威性不低,他人和个别商家还敢公然拆毁文物吗?就和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欺软怕硬”现象一样,正因为文物保护部门不硬气,才被违法犯罪者“欺负”。
事件发生后,仓山区文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意拆除文物属于违法行为,区文体局已经启动调查程序。”这显然是记马后炮,拆毁前的开发商“入驻”没有迹象吗?没人举报吗?老宅周边居民可以看到,为何文物保护部门视而不见?春节前古宅就已被拆毁,文物保护部门却到3月2日才知道。违法拆毁古宅者能否受到法律严惩?调查和办案最终是不是“烂尾工程”?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