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金先生致电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反映: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有一处“九间面”古宅,属于保护文物。老房子已年久失修,围墙已经倾斜有十几厘米,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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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文保单位”已破败不堪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临海市东塍镇中街村,金先生带着记者穿过曲折村道,行至“九间面”古宅前。台门前立一块石碑,刻着“临海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系临海市政府于2011年所公布。
古宅挨着小道,踏进台门,穿过前堂,眼前就豁然开朗,出现一个百余平米的四方小院,由一圈破败的老屋围成。虽然距离东塍主街道不远,老宅却闹中取静,不管抬头俯身,看在眼里的物件都古朴陈旧。
在院内细看,这座古宅却已严重损坏。记者看到,不少雕龙画凤的飞檐早已位移扭曲,廊柱上的镂雕斑驳剥落,进门时门堂两侧的两根支柱,都已左摇右摆。正对台门的主厅里,楼板上的柱子也已蛀断,用一根毛竹勉强支撑。
而最让金先生担心的,是台门外石碑后的墙,随时有倒塌的危险。这堵连着台门的墙约3米高、4米长,明显看得出墙体向路面倾斜,仅仅连接台门的部分,就已突出十几厘米。
“遇到一次台风,这堵墙肯定是保不住的。”金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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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搬走,6名老人仍住古宅中
这套岌岌可危的老宅里,还住着6名老人,大多年逾古稀,年纪最大的阿婆88岁,一人独居。记者采访时,古宅里几名老人由后辈搀着去上坟,84岁的叶崇清和77岁的屈红梅夫妇留在家中。
叶崇清老人告诉记者,老人们住在这儿,并非没地方住,儿女们搬到外面,也都想把老人接过去孝敬,但在这里住了一辈子,到老了更不愿意挪去别处。
老宅的历史,叶崇清老人也只知晓些许,说有上百年的历史。
“我们小的时候,哪里住得起这样好的屋,是解放后土改分到的房子。”叶崇清说,“至于老屋原来归属谁家,哪年落成,我也不清楚喽。”
随着老人一年年老去,住在“九间面”的老人越来越少,去年又走了一名老人,仍守着这里的老人,居住环境也越来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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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拆除,不便住人,却占着住宅指标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虽然这套古宅的户主们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但这本应带给后辈家族荣誉感的老宅,目前却成了“住之不能,毁之可惜”的鸡肋。
金先生说,按照农村的土地使用政策,各家各户都按照人口享有土地使用指标,多少人口数对应多少宅基地,要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九间面”古宅虽然古旧到几乎无法住人,却也是户主名下的房产之一,户主们若想建新房,必须拆除旧房。
但是被公布为保护文物之后,古宅却不仅仅属于房屋主人。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古建筑不仅不允许私自拆除,修补也不能破坏原先样貌。
近几年来,金先生掏过几次钱,修复破损到无法继续使用的椽柱,但是古宅破损的进度,每年都在加剧,金先生表示有些力不从心,希望主管部门能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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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古宅以所有人为主,政府给予帮助
昨天上午,记者咨询临海市文物保护所副所长彭连生得知,“九间面”的历史,要追溯到清朝嘉庆年间。此前,彭连生曾研究过“九间面”古宅的前世今生。从门前匾额可以看出“嘉庆十四年(1809)”的字样,而宅院的落成,应该比匾额上的时间要早几年,对应整座古宅的建筑风格,明确为清朝中期式样。民国期间,宅院里还出过几位台州名人。
彭连生告诉记者,对于古宅的损毁老化,自己其实比屋主们还要急,这种历史遗存非常珍贵,若老屋倒了,根本就无法复制。但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彭连生说,古宅的户主们才是古宅保护的主体,政府应当予以正确的引导和支持。为鼓励市民保护现有文物,文物保护所也向市政府申请过一定的资金,对修复保护古文物的行为予以奖励,但修复的主要费用,还需户主自行承担。
作者: 高波 来源: 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