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孙先生称自己曾有家传名画,吴昌硕的《梅花》、李苦禅的《鹰》,26年前两幅画作被广东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为由扣押,后来查明并无犯罪事实发生,警方释放了孙先生,但被警方扣押的画作,至今没有返还。警方给出的解释是:经鉴定,两幅画是赝品,已经丢失。
涉嫌走私所携名画被扣
孙先生提供的一份扣押物品收条的复印件,扣押物品一栏中明确标注:李苦禅挂式水墨画一幅,吴昌硕挂式《梅花》水墨画一幅。扣押时间为1989年7月16号,经办人李秀庭、陶勇智,扣押原因一栏空白。下方有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的印章。
3天后,也就是当年的7月19日,供职单位出具证明后,孙先生重获自由。但当时警方并没有归还扣押的两幅画作。
孙先生讨要被警方扣押画作的行为,一直在持续。直到2006年,拱北分局才给了一个书面的答复。孙先生说:“他们通过调查给我出了这手续,说涉嫌走私。经查,他说是赝品,查找工作仍在进行。”
拱北分局出具的这份文书,显然无法令孙先生满意。随后,孙先生又找到珠海市公安局。但得到的答复却是,两幅画作已经丢失。
警方称经鉴定名画为假
孙先生提供的两份警方情况说明中,当初经办的警官陶勇智在2007年10月22日接受调查时表示:当年,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接到拱北海关举 报,称孙先生住在珠海宾馆,有走私文物的嫌疑。随后,拱北分局将孙先生带回收容审查并暂扣随身携带的物品,出具了物品扣押收条。孙先生当时自称两幅画是假 的。随后拱北分局将两幅画送到广州有关文物部门鉴定,甄别真伪。7月19日,送鉴民警在广州打来电话,称两幅画经鉴定是假的。因此,孙先生走私文物罪的证 据就不够充分,当天解除了收容审查。
对于这份调查笔录中的说法,孙先生不予认可。他说:“我要是走私,你为什么不在走私的时候当场抓我,干吗非得我在宾馆睡觉进来抓我。”
一方说未发还一方说未认领
陶勇智称,解除对孙先生的收容审查时,画还在广州送鉴,没有拿回来。分局发还了其它物品并通知孙先生过两天来领,但孙先生再也没有来。警方后来通过多种渠道,均没有与孙先生取得联系。
当年发还其它物品的警官欧阳群在2007年6月22日的一份情况说明中,也有相同的说法:告知孙先生过两天来刑警队取画,但过了多年,都没见他来。
孙先生则表示,在两幅画作被扣押的第二年,他就拿着单位开的介绍信和证明材料去珠海讨画。“1990年5月5日,去了(珠海),当时(拱北分 局)有个人接待我,接待之后他说你回饭店等着。第二天,有人就跟我打电话,说你赶紧走吧,不提画的事儿。后来我每年都去,去了也没人管,一直都在追。”
警方承认画作已经丢失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市公安局2006年5月18日出具的答复意见中称:此两幅画已经丢失。而孙先生提供的两份标注日期为2007年的经办警官情况说明中,并没有提及两幅画是否丢失,或者保管在何处。
孙先生的代理律师曹志存认为,既然警方认定孙先生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无论画作真假,都应该及时返还,莫名其妙地丢了扣押物,只会引起更多遐想。
曹志存说:“这是属于特定物,经过专门保管的东西,丢失是不可能的。即便丢失,或者火烧,或者水淹,总会有一个痕迹留下来。现在没有任何迹象丢失了,显然是公安局在保管过程中出现了渎职行为。”
而孙先生则认为,画应该还在,“我希望最好是把画给我找回来,拿到哪儿去了,他们要是找肯定能找到。”
截至发稿时,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分局方面除了确证两幅画作已经丢失之外,没有作出其它回应。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