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6岁的兰溪人丁某,绰号老鼠,在兰溪古城步行街卖古董杂货已有五年,风光的背后,其实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那就是人如其名,偷盗成性。2008年11月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0年8月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
卖古董的老板
原来是个深藏不露的大盗
从乡下来城里生活的唐女士,对此并不了解,去年她让古董店的丁老板帮忙售卖珍珠项链,得到丁某的鼎力相助,从此两人结识。
不过几个月后,唐女士从周边了解到丁某有偷盗恶习后,便与丁某没有了来往。
不过,唐女士没有想到,之前她曾将电动自行车借给丁某,由于所有的钥匙圈在一起,丁某就偷配了她家钥匙。
2014年12月初的一天下午,丁某趁唐女士家中无人之际,用偷配来的钥匙打开她家门,偷得一对黄金耳环,一块深褐色的玛瑙玉石,以及一把用于鉴石的强光手电筒,临走时还顺手带走了一瓶红酒。得手后,丁某重新锁好门离开。
唐女士第一感觉就怀疑丁某所为,便打电话问丁某,丁某并不承认。
今年4月份,丁某将偷来的黄金耳环卖到一家金店,被公安机关发现。经审讯,丁某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经鉴定,丁某所盗窃黄金耳环价值870元。
5月11日,涉嫌盗窃罪的丁某被兰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通讯员 范宝华 祝爱洪 本报记者 吕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