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森林公安局实行省森林公安局垂直管理以来,按照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五个专项”行动的打击整治。2015年3月11日,三亚市森林公安局受理董某林、董某荣、董某明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后,三亚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解维成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当日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省森林公安局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被非法采伐的树种为花梨,学名为降香黄檀(拉丁学名为Dalbergia odorifera T.Chen。)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两株野生花梨树 惨遭采伐被截断
2015年3月9日上午,三亚市鹿回头岭92261部队雷达基站西南面,三个人一直在鬼鬼祟祟地寻找着什么。突然,他们眼前一亮,在一处山腰上的天然林间,发现了两株野生花梨树。接下来,他们用两天时间,将这两株花梨树砍倒,并在原地把这两棵树截成两根主干和五根枝干,再把树干的树皮及部分边材剥削掉加工。
到了第二天17时左右,三个犯罪嫌疑人将这七根加工好的树干,搬运到鹿回头高尔夫球会附近的一处山脚下。由董少林电话联系雇请董亚召驾驶自家农用三轮车,来将这七根花梨木材运输回三亚市天涯镇华丽村委会家中存放,伺机将其出售获取经济利益。
当晚20时许,司机董亚召驾驶农用三轮车偷运途中到鹿回头公园大门附近时,被三亚市公安局鹿回头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
3月11日,犯罪嫌疑人董少林、董雄荣、董理明到案后,经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上述事实有证人董亚召等证人证言、查获经过、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相片、董少林等人现场辨认笔录、海南省森林公安局技术鉴定中心《调查评估报告》以及犯罪嫌疑人董少林、董雄荣、董理明的供述笔录。
犯罪嫌疑人董少林、董雄荣、董理明结伙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或取得有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林区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花梨木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2015年4月15日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下一步将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非法运输花梨木中途查获落法网
2015年3月11日,三亚市森林公安局受理了董亚召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并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省森林公安局技术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董亚召非法运输的是两株花梨树,保护级别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董亚召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或取得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擅自接受董少林、董雄荣、董理明的雇请,于2015年3月10日18时左右,驾驶自家的农用三轮车,到三亚市鹿回头高尔夫球会附近的一处山脚下,为董少林、董雄荣、董理明运输七根从山上采伐来的花梨木材,准备运到天涯区华丽村委会上吉令村。
当晚20时许,犯罪嫌疑人董亚召驾驶该辆车,途经三亚市区鹿回头公园附近路段时,被市公安局鹿回头派出所巡逻民警查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董亚召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董亚召擅自为他人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花梨木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犯罪嫌疑人董亚召于2015年3月15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下一步将移送审查起诉。
作者:李业滨 郭春喜 孔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