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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想领养孩子,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那么过去的婴儿领养又是怎样的程序呢?扬州市民朱先生就收藏有一张非常罕见的民国扬州育婴堂“执照”,相当于现在的“领养证书”。这份执照上的扬州育婴堂在何处?育婴堂又有哪些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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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婴堂“执照”
民国时期的“领养证书”
“偶然在一位藏家处看到这张纸品,发现是扬州育婴堂的执照,果断买下来。”朱先生说,他也查了相关资料,至今还未发现其他扬州育婴堂的实物。
这张育婴堂“执照”保存完好,上书“执照”两个大字为蓝色印刷。执照编号为“婴字第七百八十二号”,是发给一个名叫“曹如鸿”的收养人的,执照颁发时间为民国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上盖有“扬州育婴总堂”印章。
这张执照上详细地规定了领养人的责任和义务,并逐条列入执照中:“扬州育婴堂为给发执照事,照得扬州城内育婴堂,收养无依男女婴孩,凡居民铺户人等有愿领养男婴为子者,由堂给与执照。查例载,收养三岁以下遗弃之小儿,听其从姓,相为依倚,捐考即用养父三代籍贯,若该养父领养之后生子,其亲生子及继子女婿亲族人等,不许用计逼勒归宗,其家产照例分给,倘敢故违准,即赴县呈,照禀究其原,领子成人之后,如有希图资财,图认归宗及亲生父母告认者,亦准其禀究除移。”
“这张"执照"就是当时的领养证书,要领养育婴堂收养的无依男女婴孩,必须遵循"执照"中的规定,收养的小孩需是3岁以下,视如自己的子女对待。”朱先生说,为收养孩子专门发一张“执照”,可见当时的领养也是有严格程序的,这份执照也是研究扬州育婴堂的珍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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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育婴堂
顺治十二年邑人蔡挺兴建
育婴堂是旧社会一种慈善性收养孤儿的社会组织,凡地方贫户,生育子女无力抚养者,可由育婴堂收养,代请乳娘。等孩子长大,仍可叫生身父母领回。如无家可归,则转送孤儿院或贫民习艺所,接受教育,学习技艺。
记者随后查阅扬州史料,在扬州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辑的《扬州盐商遗迹》一书中,找到关于扬州“育婴堂”的相关记载:“育婴堂最早是在江浙一带发起的,扬州、杭州等地的育婴堂发起于顺治年间。清顺治十二年,由邑人蔡挺兴建,后陕西盐商洪庥和徽州盐商吴自亮、方如珽重创建于西门外。当时育婴堂正常运转每年需银二千两,由郡绅李宗孔和徽州盐商闵世璋等捐助。康熙五十年后,两淮盐运使李陈常决定从运库中每月拨给纹银百两供日常开支。到清嘉庆年间,育婴堂发展为西门、双桥、便益门、北来寺、高桥、广储门、毗卢庵、天宁门等八处。咸丰三年,扬州城里城外的育婴堂均毁于兵燹。同治八年,两淮盐运使李元华规划重建,购买原接育婴堂旧址附近的民房多处,修建号房六十余间,由当时的盐运使知会扬州府同知及两淮盐商多人进行管理,经费则由两淮盐商捐盐厘及田房租金等充之。”
关于清末之后的育婴堂,一直缺乏史料记载。这张扬州育婴堂执照的发现,可以清晰地知道,至少在1939年之前,扬州育婴堂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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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育英巷
原名育婴堂巷,有座“小人堂”
根据史料记载,扬州育婴堂曾多次兴建和毁坏,现在还有遗迹存留吗?据《扬州盐商遗迹》载:“育英巷原名育婴堂巷,位于老城区渡江路东侧,因巷内原有清代同治年间扬州盐商捐建的育婴堂而得名。”
根据这条记载,记者昨天实地去寻访,在苏唱街中段南侧,找到了这条名叫育英巷的巷子,巷口处有一口老井。巷子2米多宽,走到尽头不足200米,西侧可至大羊肉巷,东接观音堂巷,整个巷子形如一个“7”字。生活在巷子里的老人告诉记者,旧时因育婴堂设在巷内,故名育婴堂巷,后称育婴巷,今改为育英巷。而当年的育婴堂早已不存,旧址上为一座破旧的宿舍楼。
在采访育婴堂的过程中,记者得知巷子里有一个非常有名的“小人堂”。本报曾于2006年刊发了关于“小人堂”的系列报道,许多当年在“小人堂”生活过的人,纷纷来这里寻亲。记者获悉,这座“小人堂”的前身,就是育婴堂。
记者随后找到了建于民国时期育英巷3号的“小人堂”,这座建筑坐北朝南,大门已毁,原规模较大,现存房屋分东中西三路组建筑。今年1月6日,育英堂3号小人堂列入了《扬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
记者找到了解放初期“小人堂”第一任院长刘云的回忆文字:“1949年下半年到"小人堂",当时"小人堂"还留有10多个小孩,更多的小孩已被社会家庭代养,大概有二三十个。代养小孩的家庭基本都在郊区,被代养小孩定期回"小人堂","小人堂"也每月派人下去检查小孩身体状况等,这些被代养小孩中,只有极少数被正式领养。这些小人堂的孩子多是被偷偷放在门口或由其他人送过来的。”
记者 慕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