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鑫 陈小强
石城县的黄其友,他收藏有2600多份全国各地从清代乾隆时期至今的婚书,因此被称为“收藏幸福的人”。
婚书通常指结婚证、离婚证、复婚证等各类婚姻关系凭证。历代的婚书,均有着鲜明的时代气息,集合了时代思潮、艺术时尚,对研究中国婚俗史、地方史等均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历史研究价值。
婚书的演变,也从侧面反映我国历史文化的变迁。清朝中后期的婚书,基本上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式的婚姻文书,从婚书上可以看出“娃娃亲”“卖妻”、典(租)妻生子等带有封建社会烙印的婚姻形式。
到了民国,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追求婚姻自由的思想逐渐被接受。这个时期的一些婚书,左、右上方各站着一个小男孩,手拿丘比特箭,底下是玫瑰花和鸳鸯戏水——这是当时摩登人士婚书的典型版本。这个时期的婚书艺术气息尤为浓烈,婚书多为手绘手写,有条件的人家则请书画名家绘制婚书,画面图案精致华美,毛笔字迹苍劲工整,整幅婚书浑然天成,俨然一件艺术珍品(如上图)。
新中国成立初期,结婚证形式改成奖状式,印制比较简单,内容、格式不一,图案色彩也比较单一朴素。上世纪50年代后期,结婚证印制逐渐考究起来,主要体现在多色套印和吉祥的寓意上,四周由石榴、稻穗、棉花、和平鸽等精美图案组成,用词也比较统一,如“男女平等”“婚姻自由” “互敬互爱”等,成为这一时期婚书的主题词。
“文革”时期的婚书,无疑透露出浓厚的政治气息。改革开放以来,结婚证返璞归真,回归其法律文书的本质。证书大多贴上了夫妻双人合影照。上世纪90年代开始,结婚证改由国家民政部统一监制,格式渐渐从奖状式改成本子式。大约从2004年起,全国统一使用同一格式的结(离)婚证。如今的结(离)婚证还增加了水印防伪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