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 邢东伟
法制网通讯员 敖日丹 郭艳华
备受关注的海南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涉嫌集资诈骗案和谈雄杰等七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天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预计庭审将持续进行至7月9日。
据指控:自2002年开始,沈桂林通过约定支付2%-3%的月息借款方式融资用于公司典当业务及偿还借款利息。2009年至2012年底,沈桂林在明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通过亲朋、员工招揽,承诺支付月息1.5%-4%不等利息,向社会公众借款。经鉴定,截至案发,沈桂林共向208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87972万元,已返还51602.405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36369.595万元。
今天,《法制日报》记者在庭审现场亲历沈桂林过堂受审、沈桂林“黑金帝国”陷落的全过程。这个由知名企业家操纵的非法集资陷阱再次证实:投资须理性,因为高额投资回报展示“财富神话”之时,风险已逼近。
明星企业家非法集资近10亿后玩“失踪”
1963年出生的沈桂林,江苏省镇江市人,原系海口市泰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海南美丽道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政协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海南工商联原副主席,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明星企业家”。
然而,这位“明星企业家”却涉嫌非法集资近10亿元大案。2013年12月,沈桂林携带大量外币潜逃。2013年12月19日,沈桂林被网上追逃。同年12月27日,沈桂林从国外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
据检方指控,2002年10月,被告人沈桂林通过购买股权的方式,获得了海口泰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份,并任总经理,后于2003年7月任法定代表人。2002年至2009年,沈桂林在泰特典当公司自有资金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借款方式融资用于该公司的典当(抵押贷款)业务及偿还借款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3%的月息。
尤其是,2009年以后,沈桂林在明知泰特典当公司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基本没有业务、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通过本人招揽或公司员工、朋友等他人帮助招揽等方式,以其个人名义,并以泰特典当公司、海南泰达拍卖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做担保,承诺支付月息1.5%至4%不等利息,与李丽君、郑美娜等人签订《借款协议》,向李丽君、郑美娜等人借款。
在此期间,沈桂林找人制作假房产证及不动产他项权证准备给出借人查阅,以方便借到更多款项而不抽回本金,还约出借人观看其公司进行的虚假拍卖,以制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在沈桂林的鼓吹和宣传下,并且考虑到沈桂林以前都能按时支付利息,李丽君、郑美娜等人于2009年至2013年12月,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现金等方式先后将巨额借款转到沈桂林提供的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账户。
沈桂林在法庭上称,随着借款的本金及支付的利息越来越多,还款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能够借到更多的钱来偿还欠款,他不但积极要求公司员工、朋友等等他人帮助招揽借款,而且将其购买的房产、汽车等用于抵押,继续借更多款项。
沈桂林收到借款后,未将借得款项用于典当业务,而是将大部分用于偿还以前借款的本金和利息,还将借款用于购买房产及汽车、字画等艺术品、购买手表及钻戒等奢侈品,支付北京美丽道公司、海南美丽道公司等公司各项开支。2013年12月,多名被害人要求偿还数千万元本金,加上还要支付巨额利息,沈桂林的资金链断裂,再也无力支付。
据介绍,因担心事情败露,沈桂林将登记被害人借款的金额、支付利息等资料的记录本烧毁后于2013年12月7日携带外币从海口出逃到香港,并辗转泰国曼谷、老挝万象等地。离开海口前,沈桂林在明知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还向郑美娜借了100万元。
经鉴定,截至案发,被告人沈桂林共向208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87972万元,已返还51602.405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36369.595万元。
公司员工上下其手组建非法“吸钱团队”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在沈桂林非法集资大案中,沈桂林本人凭借着其“影响力”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他身后,还有一个由他的企业下属和职工组成的“吸钱团队”也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
在庭审现场,谈雄杰、崔工年、于焰鑫、刘莉、陈小刚、华超、杨玉林等7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一一过堂。
据指控,2004年,谈雄杰进入泰达拍卖公司任财务总监兼出纳。2009年至2013年12月间,在明知沈桂林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情况下,谈雄杰按照沈桂林的授意、安排,每月分数次帮助沈桂林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害人支付利息,相关涉案利息支付行为基本均由谈雄杰帮忙进行。此外,谈雄杰还进行借款协议打印、送签等活动,帮助沈桂林向被害人借款。
崔工年系泰达拍卖公司副总经理兼海南美丽道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艺术总监。在明知沈桂林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的情况下,崔工年招揽介绍张某、欧某某、邱某某、徐某某、范某、吴某等人先后与沈桂林签订了借款协议,商定利息为2%或2.5%。崔工年有时还将沈桂林已签好名的借款协议送给被害人签名。经鉴定,共计出借2962万元给沈桂林。沈桂林收到借款后按月支付利息。案发后,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约987.77万元。
作为泰达拍卖公司总经理助理的焰鑫系,在明知沈桂林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情况下,于焰鑫招揽介绍杨某某、张某、钟某等人先后与沈桂林签订了借款协议。经鉴定,共计出借1200万元给沈桂林,商定利息为2%或者2.5%。沈桂林收到借款后按月支付利息。案发后,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92万元。
陈小刚系泰特典当公司副总经理。在明知沈桂林向社会公众高息借款的情况下,陈小刚招揽介绍张某风、但某某、母某某、温某某、张某进等人先后与沈桂林签订了借款协议。经鉴定,张某凤出借100万元、但某某出借50万元、母某某出借85万元、温某某出借105万元、张某进出借170万元,共计出借510万元给沈桂林,商定月息为2%。沈桂林收到借款后按月支付利息。案发后,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405.4万元。
与此同时,泰达拍卖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刘莉系,泰达拍卖、泰特典当执行董事华超,杨玉林等人明知沈桂林以高额的利息向社会公众借款,积极帮助其筹集资金,造成被害人很大的经济损失。
法院当庭没有宣判,预计庭审将持续进行至7月9日。
法制网海口7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