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淘来的青花瓷器,被拍卖公司鉴定为乾隆年间的“宝贝”,估价500万元,并且可以送到香港参加拍卖。这样的好事你信吗?无锡的杨东明(化名)偏偏就碰上了。
杨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将藏品交给上海宝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公司送至香港华夏国际拍卖公司拍卖,同时收了杨先生5万元的策划费。一个月后,杨先生得到消息,他的藏品流拍了。
藏品还是自己的,5万元却没了,杨先生总觉得哪里不对劲。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件事的过程充满蹊跷,无论是鉴定专家的身份,还是文物出境拍卖的承诺,以及拍卖前收费的做法,都涉嫌违法违规,疑点颇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提醒送拍者,正规公司都是成交后结算,遇到事先收费的公司,一定要提高警惕。
藏家希望满满
杨东明家住无锡城外一个老旧小区里,屋里的陈设较为简单,显然5万元对他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他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据,上面的收款金额是5万元,收款事由为“策划费”,单位盖章为“上海宝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杨先生告诉记者,去年他在网上看到香港华夏国际拍卖公司的网站,就拨通了上面的联系电话。应公司要求,他把藏品送到上海鉴定,一位叫薛忠华的鉴定专家看了之后,告诉他这是乾隆时期的瓷器,并估价500万元。这个结果让杨先生喜出望外,没想到200元竟然淘来了大宝贝!
更让他惊喜的是,公司一位业务经理告诉他,这件藏品可以在香港拍卖,那里的价格比内地高。不过,要出境拍卖,他得先交宣传费和展览费等一共5万元。在考虑了几天之后,杨先生把藏品和5万元一起交给了那位业务经理,他天真地认为,与至少500万元的拍卖价格相比,5万元不过是“毛毛雨”。
那么,收据的开具单位为什么不是香港华夏拍卖而是上海宝轩呢?杨先生得到的解释是:国家不允许境外公司在内地直接开展业务,因此拍卖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即宝轩,负责收集拍品给香港公司。
整整一个月,杨先生都对拍卖抱有极大的希望,没想到自己居然捡了个大漏。但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一个月后,他得到通知,他的藏品流拍了,按照当初的约定,5万元的策划费不退,杨先生闷闷不乐地取回了“宝贝”青花瓷。
拍卖疑点多多
看到杨先生递来的《香港华夏2012年艺术品拍卖会》图录,记者心里犯起了嘀咕,里面有“萧何月下追韩信”梅瓶,那可是南京市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元青花的极品;还有一件“青玉牛玉璧摆件”,原型明显是南京博物院的标志物东汉错银铜牛灯;“青铜马踏飞燕”显然克隆了中国旅游标志、甘肃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此外,图录里还有大量的高古玉和高古瓷,均属于国家限制交易的文物类型。
更蹊跷的是,名称为“香港华夏国际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的网站至少有4个,它们的网址各不相同,业务经理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各不相同,但是香港公司的简介和地址完全相同,上海的送拍地址均为“智慧大厦2018室”。同一家公司,在网上居然还有“分身术”?
按照杨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拨通了华夏国际拍卖那位部门经理的电话,假称自己有藏品想送拍。电话中,这位经理说,征集的藏品在上海预展,在香港拍卖;公司实力雄厚,薛忠华是上海博物馆的专家;拍卖前,公司按估价的1%收取费用。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场拍卖疑点颇多。上海博物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该馆人事部门查询后告诉记者,上博没有薛忠华这个人,玉石杂项类也没有姓薛的专家。根据《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上博向来反对并严格控制馆内专家在拍卖公司兼职。
而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江苏管理处李竹称,根据《文物出境审核标准》,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杨先生的藏品被鉴定为乾隆时期,要出境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走私,海关不知情;二是赝品,海关无需管。在拍卖领域,1911年以前的文物办理相关手续可以到境外预展,但必须在国内拍卖,拍卖后仍然不能出境。一家境外公司涉及成批量的文物出入境业务,显然已游走在法律边缘。
北京天问国际拍卖公司总经理季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境外拍卖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并不罕见,但这些机构只能做些联络工作,而不能过手钱和文物,否则就是境外公司在内地进行文物交易了。如果宝轩和华夏国际是合作伙伴,那么可以代为征集,但涉及文物必须有文物部门的批件。以前借着代为征集进行坑蒙拐骗的情况在北京也不少,央视曝光过好几次,这些人逐渐转战外地。他说:“事先收费最容易出问题,全世界正规拍卖公司都是成交后收费。”
那么正规的拍卖公司如何操作?保利拍卖市场部姜珂告诉记者:“藏家送拍时,公司免费鉴定,如果可以上拍,谈妥拍卖底价和佣金比例等,双方签订合同,拍品入公司库房。成交后,公司从拍卖款中扣掉佣金和约定的费用,把钱打给卖家。如果流拍,卖家来公司取回藏品,公司不收任何费用。”
维权困难重重
虽然此类拍卖涉嫌违法违规,但藏家想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并不容易。
去年9月,上海泓宝拍卖被曝化身泓宝拍卖、弘盛展览、鼎泰投资三家公司,通过虚高估价,收取高额图录费、鉴定费,涉嫌诈骗被起诉,并被主管部门调查。最先报道此事的上海《东方早报(博客,微博)》记者陆斯嘉听过一次庭审,她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感觉要维权挺困难的。拍卖公司并没和藏家签合同,双方没有法律关系,藏家无法起诉拍卖公司;投资公司和藏家签了合同,但是投资公司说,收件、预展、送拍,所有的约定我都履行了,既然没有违约也就没有责任。”
听了杨先生的遭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表示,这是一起拍卖业“狡兔三窟”的典型案例,实际上是文化公司绕过监管在开展拍卖业务,而现在的拍卖法规对此束手无策,这就形成了一个尴尬的局面,给一些黑心企业提供了腾挪的空间。她还提醒藏家:“高估价,高收费,最后大量流拍甚至零成交,是常见的骗钱手法。他们为什么要把假的说成真的,次的说成好的呢?因为估价越高,收费也越高,拼命忽悠就是为了多收钱。如果有鉴定专家告诉你,你的藏品值几百万时,千万别高兴得太早了,一旦被要求拍卖前先交一笔钱,就要提高警惕了,正规企业都不会收图录费,也不会在拍卖前收费,这是2010年明确写进行业《自律公约》的。”
可惜的是,有很多人对自己的藏品太过自信,这种只需稍微打听一下便可识破的“局”,上当者却源源不断。姜珂告诉记者,保利的业务员看到赝品时,基本上会委婉地表示“这件东西我们拍不了”,或者“我们缺乏这方面的客户”,如果直说“您这东西是假的”,保不准当场就会打起来。
杨先生也是这样的自信者。两天前,他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我觉得拍卖公司估价还是太低了,我这是绝世孤品,能值2000万元。我跟亲朋好友说了,谁帮我达成交易,我就给他10%的提成,你要是能帮我做成这事,我也给你10%。”
本报记者 王宏伟 龚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