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写作常被称之为“最温柔的艺术”,其亲切细腻仅次于日记。但从5月底媒体曝出钱钟书先生私人书信将被拍卖到近日拍卖公司宣布撤拍,102岁高龄作家杨绛先生的维权事件,也将这种“最温柔的艺术”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面对私人书信遭遇公开拍卖,这样做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又是否有悖于社会公德与人的文化良知,对此大家都有着自己的看法。
■拍卖只是哗众取宠
@三结义的桃园:钱钟书先生是学界大家,他的书信,尤其是探讨学术的书信拍卖,对于学术研究意义是蛮大的。尤其是未公开的手稿,更具相当的学术价值。问题在于,这些珍贵信件的拍卖,沾惹上了市场功利的色彩。不管拍卖公司的作为是否合法,是否造成了对钱钟书先生的著作权侵害,都使这些信件的学术价值变味,增加的只是哗众取宠以及资本趣味。
@工笔鱼儿:在杨绛先生在世且反对之时,进行公开拍卖确实不妥。拍卖行趁此机会,也是自我炒作了一把。杨绛先生激烈反对,刚好验证了书信是真品。
■要保护历史
@老巴黎聊博物馆:这些书信并不涉及隐私,手稿和书信所具有的文献价值和文物价值是有目共睹的。手稿作为一个原生态的文本,既可还原印本之缺,又能为研究者提供丰富的信息,探寻作者的心路历程,因此很乐意看到这些资料能够作为史料进行研究。
■个人隐私岂容拍卖
@潘小松:只要涉及到通信人隐私的内容,任何借口都不能构成将其公开发表的理由。书信肯定要经过本人同意,或者著作权人同意才能发表,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流程。
@业经带音:也许拍卖公司压根就没打算拍卖这批信札,只是借此机会抬升行情。最后,这批信札完全可能以一对一的交易方式私下成交。经过这次风波,市场对于名人信札的价值认知会进一步提升。
@就是张辛苑:如果仅从物品所有权角度来看,持有者具有使用权、占有权、处理权和收益权。持有人将物品拿去拍卖,并从中获利的行为不涉嫌违法。但是,信件性质特殊,涉及著作权和隐私权,其使用方式是受限制的,如果持有人将书信内容对外公开、发表、或编辑,就涉嫌侵犯隐私权和著作权。
■这是对老人的不敬
@南山孤烟:钱钟书先生书信被拍,不是市场问题,也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简单的情与理的常识。和一个与世无争的百岁老人讲冷酷的市场和法律,不仅可笑而且残酷;对老人的态度,是讲情讲理讲信任。如果连这些最基础的真性情都置之一旁,那是对老人的不敬。
■期待和解
@艺术杂货铺:这件事情还牵涉到法律范畴外的问题,比如一个文化老人的尊严问题。钱钟书先生虽已离世,杨绛先生还活着,只要“我秦怼被褂幸蝗嗽谑溃嗣蔷筒荒馨阉堑弊觥拔幕瘛笨创Q巯挛侍庖睬≡谟诖耍褪桥穆粽呶闯浞止思耙桓鑫幕先说哪谛母惺堋
北京商报记者 马嘉会
杨绛先生的公开声明:
“此事让我很受伤害,极为震惊。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最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年逾百岁的我,思想上完全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