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修改,将拍卖文物的审核权完全下放给省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此,有业内人士担心,放宽审核将加剧盗墓和走私文物。但业内专家认为,即便国家放权,当地文物部门对拍卖公司的控制依然很严格,到底孰是孰非?
支持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宋向光:监管权下放,有利于地方文物部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做变通,甚至搞创新。而国家将精力用在一些更重要的统筹工作上,比如制定政策,提供监管。这种权力下放,并不意味文物保护的力度在减弱。
因为有梦:不可能加剧盗墓行为!即使审核权下放地方,也有地方媒体、行业专家、文物爱好者的关注和监督,盗墓文物也难上台面,所以不会鼓励盗墓走私。
和氏璧也有微瑕:随着我国艺术品市场与文物保护观念的逐渐成熟,地方文物部门对拍卖市场的把控将更专业化,所以完全可以放权给地方政府。
反对
游北君:文物法不应该越来越严格吗?为什么越来越宽松,先是把盗掘遗址陵墓的最高刑责降低,又放宽文物拍卖的审核,这是鼓励盗掘和走私文物啊!!反对!!
挚爱塔丽莎:这是给民间私藏“出土文物”以“名分”吧。文物市场将来管得越少,盗墓文物越有可能“转正”。
潇潇落:国家放权,这是给文物不法交易者一个国家把控放松的信号啊,那岂不是更让一些人有恃无恐了吗?坚决反对!文物保护,应予以重典!
建议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原秘书长刘东瑞:国家文物部门今后也要改善工作作风,虽然审核权下放了,但还是要注意收集地方的信息,以提供必要的监管保障。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孙华:文物艺术品大部分是通过藏家以及一些民间博物馆私下交流。摸清民间收藏的“家底”,可以为将来征收遗产税提供重要依据,使目前文物艺术品市场上种种“乱象”迎刃而解。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实习记者 杜宏睿/整理
原文来自《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