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物品未成,而拍卖服务费却不退还,我5万元就要白白打了水漂,实在郁闷。”读者巩先生致电本报962555新闻热线投诉。他说,更离谱的是,拍卖公司去香港拍卖,仅带了3块印章石的照片,并未带实物。
巩先生有3块珍贵的印章石,材质均为印章石里的顶级品—冻石,委托上海宝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拍卖。对方估价后称,3块印章石可以去香港拍卖,共估价几千万元。如此巨款,着实把巩先生兴奋坏了。今年5月,他赶紧与宝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了合同,将3块印章石委托给对方,付了5万元服务费。
在香港的拍卖会于5月下旬举行,但巩先生的印章石在拍卖会上流拍了。宝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表示,按照合同约定,拍品返还给巩先生,但5万元拍卖服务费不能退。顿时,巩先生感到很气愤:“拍卖未成就要收5万元,这也太过分了!”
记者致电宝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5万元服务费不退还,这是合同里写明的。至于在香港的拍卖会上只展示照片,对方工作人员称,这是业内规矩。
对于这样的说法,巩先生很不认同。他说,这3块印章石的珍贵之处,很大部分就在材质、光泽、手感等方面,现在仅把几张照片带去香港拍卖会,不见实物的买家,怎会有兴趣?如此“捣糨糊”的服务就要收5万元,叫人郁闷。
为此,记者致电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叙表示,拍卖服务费取决于拍品价值,在这起案例中,服务费要收5万元,这个价格是否合理,取决于一系列因素。而对于拍卖会仅带照片过去是否合适,记者致电上海一家拍卖行经理。对方表示,按照拍卖业内规矩,拍卖会一般都要带实物,仅带照片的做法影响直观感受,很不妥当。
在本报介入下,宝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巩先生达成协议,在今年九十月份的香港秋季拍卖会上,将他的3块印章石重新拍卖一次,并且保证带实物过去拍卖。
本报记者 屠仕超 王勤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