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1时许,深圳唐邦酒业公司召开媒体发布会,当着众多媒体记者,工作人员举起铁锤,接连砸碎了5瓶“拉菲”,琼浆淌地,令观者咂舌。该公司负责人马树洲称,其经拍卖竞得227瓶法国“拉菲”红酒,竟全是假“拉菲”,令该公司诧异的是,该批次红酒正是政府委托拍卖物品,来源于珠海市公安边防支队缉获走私货物。在诉诸法庭一审被判败诉之后,唐邦酒业当众怒砸假“拉菲”酒。
唐邦酒业:拍卖购得百万余元假酒
马树洲称,2012年5月21日,珠海市机电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发布拍卖公告,称珠海财政局委托其拍卖一批产品,其中包含了第13项C H A T E A UL A F IT E R O T H SC H IL D和第14项CA R R U A D EA deLA FIT E(拉菲)。该批货物由珠海边防支队查获交珠海市非税收收入征收管理办公室作为缉私罚没物品处置。唐邦酒业拍得部分进口葡萄酒,总价款七百余万元。
马树洲称,2012年10月有客户订酒时,经开箱、外观检测以及公司品鉴师品鉴,他们才发现其中有227瓶“拉菲”葡萄酒为假酒,按竞拍价,该批酒的价值达百万元之巨。
随后,唐邦公司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提出诉讼。虽然法院对这批拉菲酒随机抽样两瓶寄交法国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进行鉴定,确定是假“拉菲”,但一审仍驳回了唐邦公司的诉讼请求,理由为两点:其一,距离拍卖成交4个月,无法证明该批酒类便是唐邦公司在拍卖会上所得;其二,拍卖公司在当时的《拍卖清单》中已注明,竞买人有权查验标的物真伪或品质,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因不满败诉,唐邦公司已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将于本月26日进行。
罚没后抽检未鉴定是否“拉菲”
昨天下午,珠海机电拍卖公司有关负责人回应,整个拍卖品展示期间,唐邦公司相关负责人曾称工作繁忙,缺席了现场查看环节。在拍卖之前,拍卖师就拍卖方及委托方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等声明进行了重申。在拍卖成交之后,对方也没就拍卖所得红酒进行检验。
“拍卖本来就有风险,不同于生产经销商,我们并无货品‘三包退货’的责任。”该负责人最后回应道。
对于价格高昂的拍卖标的物,为何没在成交时进一步核实货物真伪,唐邦公司负责人马树洲昨日称,“因为拍卖公司出示了珠海公安边防支队送检测的单据,我们不再检验拉菲酒的真假,也完全是出于对政府的信任。”
根据一审法院判决书文字实录显示,此批次红酒由珠海公安边检支队罚没后,委托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抽样检测,显示结果皆符合国家《葡萄酒》的标准要求,但该检测项目不含对是否为拉菲品牌做出鉴定。
采写:南都记者见习记者蔡杰 摄影:南都记者徐文阁
律师观点
只有文物拍卖才有鉴定真伪义务
针对这一案件,广东省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毛鹏律师称,原则上,依据《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果拍卖公司在拍卖前已经明确告知不对酒的真伪负责,则应该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毛律师称,根据《拍卖法》的第八条规定,只有文物拍卖才具有鉴定真伪的义务,而针对其他商品,拍卖方及委托方并没对商品品质作出鉴定的义务,只需明确拍卖商品是否存在危害安全及人体健康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