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暂时调整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
颇有戏剧性的是,之前“决定草案”中引发强烈关注的内容——“在上海自贸区内,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拍卖企业在试验区内从事文物拍卖业务”,没有出现在决定中。
这就意味着,外资拍卖行借助上海自贸区进驻中国内地拍卖市场的愿望落空了,内地拍卖企业依旧“安全”。
外资拍卖行布局内地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渐发展成为全球规模第二的艺术品交易市场,并跻身全球最活跃的市场行列。但是,在巨大的市场面前,国际拍卖巨头却只能望洋兴叹。原因在于中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即使受诸多政策限制,外资拍卖行却始终紧盯内地市场。早在1994年和1996年,佳士得拍卖行就分别在上海、北京设立了代表处;1994年和2007年,苏富比拍卖行也分别在上海和北京设立了代表处。
2003年非典后,内地艺术品拍卖市场进入持续牛市。2005年,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就得到了佳士得的商标授权,佳士得拍卖行实现了曲线进入中国市场。2012年9月,苏富比拍卖行进入北京天竺保税区。今年4月9日,佳士得拍卖行又高调宣布,上海市政府已批准成立佳士得拍卖(上海)有限公司。
国际拍卖巨头纷纷布局中国,主要是因为内地巨大的市场空间。佳士得表示,在上海成立拍卖公司,就是看到上海市地方政府对重拾上海“收藏界半壁江山”地位的急迫心情和扶持力度。而苏富比在北京成立拍卖公司,看重的也是北京作为行业中心的特殊地位和天竺综合保税区的优厚政策。
开放文物拍卖分歧大
《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上是明确划分了商业竞争领域:外资拍卖行在中国境内不能涉足古代书画、近现代书画和古董瓷杂这三大类别,只能参与到市场规模较小的当代艺术和奢侈品类别。
这次通过的《决定》中,没有涉及开放文物拍卖的内容。这意味着面对以文物类别为主流交易品种的中国艺术品市场,外资拍卖行依然只能采取曲线开拓的方式。
北京天问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季涛透露,关于文物拍卖开放的条款在相关会议讨论中分歧很大,“部分观点认为,放宽拍卖很可能会更容易拍出天价拍品、超高价格,导致我国文物盗墓、走私问题进一步加剧,不利于文物保护等。”季涛认为,这有可能是该条款未被通过的重要原因。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王凤海也指出,在信用体系不完善、市场观念不统一、客户群体不一致、管理体制不相同的情况下,让外资经营中国文物,很可能使中国文物保护受到伤害。
开放或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应尽早开放市场。世界艺术品市场未来将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期,国际化是内地艺术品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从这一点看,内地艺术品市场必然离不开外资拍卖行的参与。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理事张涛伟认为,由于国际拍卖巨头在拍卖业务上的市场运作非常成熟,可以在拍卖、艺术顾问咨询、展览展示等多方面给内地同行带来全面的革新;此外,外资拍卖行拥有丰富的拍品资源,拥有国际化网络和平台,也为国内的藏家提供了一个更好的交易平台。
有业内人士表示,外资拍卖行进入中国市场,一方面会加剧行业竞争;另一方面,也会为内地市场带来国际化的经营方式,带来遵纪守法、规范和诚信的经营样板,从而有利于行业的进步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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