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文化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文物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就文物市场管理、文物复制品生产流通管理、文物司法鉴定机制和社会文物鉴定服务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形成完备合理的社会文物宏观管理体系。
报告介绍,2012年7月以来,针对当前文物拍卖中存在的知假拍假、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文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对文物拍卖经营中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推动建立文物拍卖企业诚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文物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制度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营造健康的文物流通环境。为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更好地传播文物知识、树立文物保护观念、正确引导文物收藏,广电总局、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宣传导向、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鉴定专家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