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裴晓兰)我国著名古典文学家顾学颉去世后,遗留有未完成著作,由其生前同事陈先生借走继续编撰。顾学颉的亲生女儿顾女士起诉陈先生归还书稿及资料。近日,丰台法院查明陈先生已将资料返还给顾学颉的养女,一审判决驳回了顾女士的诉求。
顾女士诉称,陈先生是出版社退休编辑,与她父亲生前是同事。1999年,她父亲去世后,陈先生找到她,称她父亲遗留有未完成著作《白居易集编年校证》,要求由其继续完成手稿编撰工作,她表示同意,并于1999年10月5日借给陈先生16卷手稿及相关图书和文物资料。后来她经常询问手稿编撰进展,陈先生均称工作正在进行。在最近的沟通中,陈先生又表示年事已高,无力完成编撰工作,她起诉要求陈先生归还涉案手稿、图书及文物资料。
陈先生辩称,顾女士起诉并非事实。1999年10月5日,顾女士要把顾学颉的手稿打包带回家乡,受到顾学颉养女李女士的制止。顾女士想一把火烧掉手稿,李女士立即打电话给他,他赶过去想抢救顾学颉这部古典文学成果,提出愿意为这部未完稿出力,并向李女士借了这部稿子和相关书籍、资料。而他因健康原因无法胜任顾学颉未完稿的笺证工作,已于2009年11月16日将原稿及相关书籍交还给李女士。2011年8月21日,他也写信告诉顾女士,希望法院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李女士作为第三人辩称,顾学颉去世后其遗产应由她继承。1999年,她将本案涉及的物品借给陈先生,陈先生已于2009年11月16日返还给她。
法院认为,陈先生已将所借物品全部交给李女士,行为并无不当,现顾女士要求陈先生归还所借物品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