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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7处文物遭破坏:经费不足难监控

作者:佚名      收藏聚焦编辑:admin     
大图为东塔相轮上的华盖被移动,塔刹失踪;小图为东塔原有的塔刹为石雕宝葫芦形,造型圆润精美 大图为东塔相轮上的华盖被移动,塔刹失踪;小图为东塔原有的塔刹为石雕宝葫芦形,造型圆润精美

  近日,房山区谷积山一座明代古塔塔刹(俗称塔尖)被盗。专家鉴定该塔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研究价值,从此房山再无类似形状和质地的古塔。不仅如此,去年记者探访谷积山文物群时,发现现存7处文物均遭到破坏。被曝光后,当地文物部门承诺将加强力量保护。然而时隔一年,该地区防护措施仍未到位,多处文物身添“新伤”。相关部门称保护经费是大难题。

  现场“重伤”古塔葫芦形塔刹又丢了

  谷积山文物群,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北车营村,1981年被公布为房山县(今房山区)重点文保单位,山间现存三塔、两墓、两寺7处文物。被盗的古塔位于谷积山东侧、俗称东塔,建于明成化十五年(1479年),距今已有534年历史。东塔为石砌覆钵式,高约6米。记者去年探访时,东塔相轮(塔脖子)之上的华盖与石雕宝葫芦形塔刹尚在,塔刹造型圆润精美。

  然而近日记者再次造访,却发现,相轮上的华盖出现约0.5米的位移,“石雕宝葫芦形塔刹”已不翼而飞。这不是东塔首次遭到破坏。东塔基座处有早年间留下的盗洞,地宫内“释迦涅槃图”2000年后被盗、顶部盘龙藻井被凿毁。塔基上为覆钵体塔身,四面各有石雕一龛,龛内石佛近年相继被盗。虽说宝塔内外伤痕累累,但截至去年建筑外形基本完整。可如今,宝塔连“脑袋”都被盗走,看上去格外别扭。据山下灵鹫禅寺附近的农户介绍,东塔塔刹被盗就是近半个月的事,但他们白天并未发现有可疑人上山。估计盗贼是在深夜步行上山盗走的。

  鉴定独一无二房山再无类似古塔

  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副研究员、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刘卫东,曾10余次赴谷积山考察。在他印象里,被盗塔刹高约60-80厘米,重量至少有200公斤。塔刹位于塔的最高处,是塔上最为显著的标记,所谓“无塔不刹”。

  他怀疑盗贼用绳子先把塔刹拴牢,然后用力将其拽了下来,接下来就是送到黑市上进行非法交易。这种盗窃塔刹的情况,在我国比较多见。据他介绍,被盗损的古塔造型独一无二,房山也再无类似形状和质地的宝塔。宝塔内曾藏有舍利,虽已被盗,但保证其建筑本身的完整性,具有重要的宗教、历史文化研究价值。

  追踪连续曝光为啥文物还在丢?

  如今不仅是东塔,记者发现,谷积山其他6处现存文物也新伤旧伤并存。

  据记载,早在唐五代,谷积山已有佛寺存在,以后历代累有兴建,以至梵刹林立,碑塔纵横,成为古代北京地区著名的佛教圣地之一。在刘卫东眼里,像谷积山这样塔、寺、墓一体的文物群,在北京地区并不多见。保护好文物,是对当地历史脉络的重要见证。文物频频遭到破坏,损失将无法弥补。

  然而据北车营村村民回忆,上世纪50年代,谷积山大小宝塔就有30多座,而如今各类文物仅存7处,并仍在遭到破坏。

  2012年1月16日,本报报道谷积山张公太监墓重达3吨的“金刚座石刻”被人从地下刨出。房山区文委赴现场勘查,所幸文物并未失窃。

  2012年3月27日,本报再次用两个整版规模调查谷积山7处古迹现盗洞一事。此时两个多月前被刨出的“金刚座”已被盗墓贼滚到半山腰,房山区文委文物科再赴现场,并称会将其运送回原址,同时在山上设岗加强保护。

  2012年10月,“金刚座”失踪,相关部门均称不知情。

  谷积山文物现状及被盗情况

  文物名称 2012年3月前状况 2012年3月后

  “新伤”鞭塔(辽) 塔身有盗洞,塔刹被盗走 成危塔,仅靠木棍支撑

  东塔(明) 有盗洞,释迦牟尼舍利被盗 成危塔,塔刹被盗走佛龛内佛像石刻被盗

  铃铛塔(明) 九层阁楼仅存两层,有盗洞 无张公太监墓墓门火焰珠石刻被盗,伞形金刚座失踪,有新盗洞

  圆通寺(明) 寺庙顶部被毁,现已修复 无

  记者调查

  没护栏没探头田野文物俩人管

  谷积山为房山区重点文保单位。但记者探访发现,谷积山文物群已成典型的田野文物,周遭并无任何防护设施,连护栏都没有,也无监控探头,任何人都能轻易靠近文物。

  整个文物群仅有两位年过六旬的老人住在山下的灵鹫禅寺内,每人每月工资600元,山上的文物他们根本无暇顾及,腿脚好的步行上山也得40分钟,遇到盗贼作案,两位老人根本不是对手,而且山里没有路灯,他们无车辆代步,山里没有手机信号,发现盗情报警都难。

  去年本报报道后,房山区文委称将在山上设岗巡逻,但记者近日探访时发现,并无专人看护这些文物。

  部门回应经费不够保护力度打折扣

  今天上午,房山区文化委员会文物科一名男工作人员称,文委每年都和镇里签责任书,已尽到责任。但不太清楚近日东塔塔尖、金刚座被盗的情况,会向领导汇报。

  随后,记者致电青龙湖镇人民政府负责属地文物保护的文体中心。一名男工作人员称,谷积山是重点保护对象,长期派俩人看着。

  去年文物被盗后,他们镇里、公安、区文物部门都派人去了现场。但近日东塔塔刹被盗、金刚座被盗走他还没听说过,并称将尽快去现场查看。

  对于记者提出保护措施不够的情况,他解释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但没规定说谁出钱。

  “知道俩人看不住文物,应该放10个人,可镇里没有这笔经费。镇里32处文物呢,1个文物1个人得多少钱?”他无奈地说。

  专家看法文物外围要留“安全距离”

  曾任国家文物局副秘书长、并主持起草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谢辰生今天上午介绍,国家文物局曾经颁发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简称“四有规范”),应划定保护范围,保证文物的完整性,并在保护单位之外留出一定“安全距离”。

  他表示,国家文物局颁发的“四有规范”,同样适用于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主管部门应尽量完善并达到文物“四有规范”的标准。

  谢辰生介绍,国家文物受到法律保护,包括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内的任何公民,都有保护、监督、举报的权利。

  就谷积山文物频繁被盗而言,犯罪分子已经触犯了“文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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