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锋相对
日前,国家文物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1949年后已故著名书画家作品限制出境鉴定标准(第二批)》的通知,作品一律不准出境者为吴冠中;作品原则上不准出境者共两人,分别是关山月和陈逸飞;而代表作不准出境者包括于希宁、许麟庐、启功、张仃、娄师白、黄苗子、萧淑芳等21人。
国家文物局近日出台史上最严限令规定吴冠中、陈逸飞、亚明等人的作品不准出境或原则上不准出境或代表作不准出境。这实际上对文化软实力输出精神是一种非正常限制令。我认为,只有不明确这些作品的价值,才担心它们大批量地流失海外。其实这只是有关部门的一场吃饱了撑着的“春梦”,甚至也会连带成为一群相关利益群体的限令“春梦”。
我认为文物局恰恰要做的是鼓励这些艺术作品走出去,然后证明这些作品在国际艺术市场具有真正的竞争力,以此证明这些作品的“文物”确实属于珍宝级价值再出台相关限制令不迟——现在这些作品的真正价值有待商榷吗?文化上没有一个自由买卖的市场,而单方面出台如此野蛮的“霸王令”,我觉得有悖公平原则,很容易被国际艺术界所误会。在文化上的分享主义以及承担的社会责任大势所趋的时代背景下,我觉得这个限令显得十分滑稽。它释放的核心信息就是:以己度人,即我们的好东西你们都别想拿去,要库存起来,当然最后只能自娱自乐或庸人自扰。我想起近些年也不断地出台各种“禁娱令”的有关部门,互联网电视的兴起,就足以说明,很多管理部门都是无法接地气的“意淫”。
有关部门在文化引导方向上,一直在虚与实之间打传统的“太极拳”,但是恰恰与新一轮文化软实力的架构与输出精神相背离,到了需要重新调整和转变管理观念和职能的时候了。中国艺术最需要的是重新参与到国际竞争的体系中去,而不是成为“库存”产品,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载体,更不能成为资本炒作团的工具。自行认为是重要的文物还不允许在国际上流通,是不是太缺少国际艺术游戏规则精神了?此外,国家文物局为何不听听来自关联方——艺术界的声音?(陈晓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