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4月18日,黑龙江、宁夏和内蒙古等地积极组建普查机构,编制工作方案,制定普查规范,落实普查资金,全面启动普查工作。
黑龙江:成立文物普查组织机构
黑龙江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于4月18日召开。为尽快启动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黑龙江省政府成立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会议确定今年的工作目标是组建各级普查机构,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制定普查规范,全面启动普查工作。举办省直文博单位及试点单位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培训班。全面开展文物普查和录入集中培训及地市培训工作。完成文化文物所属收藏单位一般文物及珍贵文物建账工作。以县为基本单元,开展行政区域内国有单位和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普查。
根据安排,黑龙江省文化部门配合做好全省各级国有图书馆收藏的古籍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档案部门配合做好全省各级国有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全省各级国有教育机构收藏的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宗教部门配合做好全省被定为县级(含)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普查工作,国资委配合做好全省国有企业收藏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宁夏: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4月18日下午,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宁夏回族自治区随即召开全区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宁夏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指出,国务院决定开展的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又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搞好这次普查,对于全面掌握全区可移动文物数量和保存状况,提升宁夏文化软实力和地区影响力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高度出发,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和保护工作。按照《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工作方案,严格遵循普查的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开展实地工作,按照普查的统一要求和相应时间节点抓好各地普查工作进度,加强监督指导,按时完成全区普查工作。部门间要密切配合推进工作并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自治区文化厅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及时反映问题,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自治区财政及各市、县财政要做好经费保障,将普查所需经费分别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内蒙古:全面掌握可移动文物总体情况
内蒙古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于4月18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这标志着内蒙古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会议指出,本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内蒙古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各类国有单位所收藏保管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只调查了解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文物的基本信息,不改变目前文物的所有权和保管权。
会议对普查工作提出了组织指导到位、普查巡视到位、文物认定到位,目标清楚、家底清楚、数据清楚等具体要求。这次普查就是要全面掌握全区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可移动文物的总体情况,建立自治区国有可移动文物登录机制,建立国有可移动文物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为科学管理、服务社会奠定基础。
按照国务院文件部署,内蒙古将成立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普查经费,计划由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分别承担。
(参与采写:张建友 解明 阿勒得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