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特派记者 胡克非/文 陈 曦/图
4月22日,四川雅安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本报记者抵达雅安市芦山县,见到了一直奔波忙碌的芦山县文化局局长陈忠献,他很痛心地对记者说:“芦山县的文保单位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于是,记者决定去各文保单位了解具体情况。
地震灾害发生后,保持道路通畅成为生命救援的第一保障。为避免与救援车辆抢道,记者放弃了乘车进入震中芦山县的计划,在路边等到了体积小、不占道的摩托车。在摩托车的一路颠簸中,记者完成了一天的行程。
第一目的地是平襄楼。平襄楼位于芦山县芦阳镇南街汉姜侯祠内,始建于北宋,是为纪念三国时期蜀国镇西大将军平襄侯姜维而建造的。现存有牌坊、姜公庙大殿、平襄楼。在强烈地震中它的情况如何?
记者赶到平襄楼后发现,因为有宽阔的场地,这里被当做灾民的安置点,空地上扎满了帐篷,透过帐篷的缝隙,记者看到了平襄楼的样子。它坐北朝南,五开间,三重檐歇山顶,施五铺作斗栱,虽然历经修复,仍可以看出宋代的建筑风格。经历了强烈地震后,这座始建于北宋、重建于元代的古建筑,外部围墙和围墙石柱都大面积倒塌,姜维像背后墙体石制结构已经完全损毁。不过,平襄楼整体结构依然挺立,只是一些细节部位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伤。
在平襄楼大殿里,记者遇到了正在布置安保工作的四川省博物馆工作人员周学清。据其介绍,因为地震的发生,平襄楼成了临时安置点。一些日常的生活起居难免会给文物建筑带来一些人为的安全隐患,如液化气罐的使用等,所以要极力排除这些隐患,保证文物建筑的安全。周学清说,“经历地震后,往往发现木质结构最稳定,不过,这类建筑怕火,一着火就全完了,所以我的工作主要是时刻提醒受灾群众文物保护的重要性,等待专业人员进入检测。”
离开平襄楼,我们赶往第二目的地——樊敏阙。
樊敏阙及石刻位于芦山县沫东镇黎明村(俗称石马坝)飞宝公路东侧,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东汉建安十年(205年)。阙及石刻均为东汉巴郡太守樊敏墓的地面建筑石刻遗存,现存左阙、碑、石兽三具,兽胚一具、石龟一具及右阙部分残件。据樊敏碑阴丘常《跋》,樊敏阙在北宋时即已倒塌,因此不见于金石著录。原阙为有扶壁式双阙,现存左阙为1957年四川省文化厅拨款组织修复。
据了解,樊敏阙为红砂石堆砌而成的仿木结构建筑,高4.95米。主阙檐下有“龙生十子图”浮雕,斗拱层转角处刻双手托拱力士像。阙顶为五脊式。阙前有天禄、辟邪二石兽。阙旁为樊敏碑,高2.5米,宽1.7米;上为圆顶。碑身刻“汉故领校巴郡太守樊府君碑”;下刻碑文,凡18行、557字;末行镌刻“建安十年三月上旬造石工刘囗囗书”。
记者在现场看到,樊敏阙本身受地震影响不大,只是石碑和阙中部有裂纹,但远不如上面刻着的“MB45”清晰。在樊敏阙的旁边还可以看到正在建设中的以樊敏阙为主题的科普性资料馆,目前主体结构已经搭好,但因地震的原因已经停工。
我们抵达的最后一站是龙门乡青龙寺。青龙寺在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是当地创建时代较早的寺庙之一,也是四川省现存少数元代建筑中有准确铭文纪年的古建筑。虽经明、清历次维修,仍基本保持原有建筑的时代特色。记者看到,青龙寺主体结构没有损坏,只是佛龛已经倒塌,佛像也未损坏,佛堂中还有氤氲的香气。和平襄楼一样,这里也被当做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点,据安置在庙里的一位大爷说,地震前青龙寺正在进行修复工作,还没交工就地震了。他还说:“与往常青龙寺里比较冷清的情形相比,这两天作为临时安置点,寺里反倒被踏破了门槛。”
天色渐晚,为了不给救援工作添麻烦,记者决定返回芦山县城,这意味着摩托车之行的文物探访暂告一个段落。通过一天的走访,我们不禁感慨:上千年的文化遗产虽然残破,但在大灾害面前依然坚强挺立,不得不让人惊叹古代工艺的精湛与卓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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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专家张之平
震后文保工作应掌握哪些原则
●首要任务:地震发生后,对于当地文物工作者来说,首要的任务是第一时间到达受灾地区文物点进行检测、调查,对文物残损的性质和将会遇到的险情进行评估。根据受损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类,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比如对于损毁特别严重的文物,要进行防护和加固;对于局部残损的,进行深入调查,判断情形会不会继续恶化,采取措施防止裂变;对于出现小的危险时,我们要进行观测,以防受到次生灾害的进一步损坏。
●灾后文物保护应该遵循的原则:一是不改变文物原有的状态,根据受损情况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尽可能地保护文物自有的历史信息,包括地震对它的影响等信息,为以后的科学研究提供较为真实、全面的资料。二是实现最小干预,尽量保持文物原有的人文景观和内涵。三是尽量做到不妨碍之后的维修。初期的抢救性手段只是临时性的措施,是为以后大规模的修复做准备工作。四是积极做好监测和检查文物受损情况的工作,对文物受损情况进行科学严谨的调研,提供详细的调研报告,为以后的保护修复提供基础全面的技术材料。五是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抢救保护。根据不同文物受损的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保护。比如出现裂痕的地方,我们应该做一个详细的监测,使这种情况不会继续发展下去,为以后的维护提供技术依据。
(杜洁芳 采写)
四川绵阳应对地震的经验
文物银行:集中代管 消除隐患
2008年汶川大地震造成了上千件文物损毁,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如何加强文物的安全防护措施成为摆在文物工作者面前的最大课题。地震过后,国家文物局及当地文物部门进行调研时发现,2007年在四川绵阳试点成立的中国首家“文物银行”在当年的那场地震中保证了3000多件国有馆藏珍贵文物完好无损,也是因为存入这家“文物银行”,绵阳市所有的珍贵文物,包括北川、平武、安县、江油等重灾区的文物,都得到了保护。这一有效的文物保护措施为我们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确保文物安全提供了成功的案例。
据有关资料介绍,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存在库房严重不足的问题。有些省份一些库房面积狭小不说,存放条件也非常简陋——多数利用保险柜,但是一个柜子里容纳好几件国家一级文物的情形为文物安全留下了很大的隐患。鉴于此,建立多家文物银行对文物进行集中代管将解决文物存放的难题。
绵阳博物馆文物银行即中心库房总面积达1800余平方米,分为金属类库房、玉石类库房、陶瓷类库房和有机质材料类库房。从2007年4月起,绵阳市境内适宜代管的近3000件珍贵文物进入中心库房,占应入库代管珍贵文物总数的95%以上。
中心库房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不同的库房设定不同的温湿度指标,并实现温湿度的恒定和自动控制;二是对空气品质实施监测,有害气体超标自动报警,并自动开启空气调节系统及时处理;三是量身定做存放文物的柜架和囊匣;四是建筑饰材均采用环保节能产品;五是系统运行成本较低。
珍贵文物集中代管的原则是:权属不变、无偿代管、方便提用、确保安全。双方需签订珍贵文物代管协议,并进行文物入库前的点交、核对,验明每件代管珍贵文物的名称、年代、质地、尺寸、重量、出土时间、出土地点、完残状况、鉴定级别等详细情况,制作代管文物信息登记卡。
这种代管办法,好比把文物存入“银行”,代管协议犹如“存单”,各地需要对文物进行研究、展览时,随时可以提取使用。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于提高馆藏文物的管理水平和保护技术水平,消除馆藏文物特别是馆藏珍贵文物的安全隐患,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根据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