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纪女士向本报信息热线4008885998反映,称她报名参加中国旅行社江苏公司(以下简称国旅)组团去泰国旅游时,在泰方导游的推荐下买了两万多元的蓝宝石首饰。回来后鉴定发现,这些蓝宝石首饰品质都不高,属于以次充好,她与国旅交涉多次无果。
纪女士说,今年3月她参加了国旅新马泰10日游,旅行团共有20多人,每人费用在6000元左右,国旅有一名领队全程陪同。3月22日,他们来到有泰国国家“安心旅游认证”的暹罗皇家珠宝中心购买商品。“在去这家珠宝中心的途中,泰国导游不停地向我们灌输泰国的蓝宝石有多好,甚至比斯里兰卡的蓝宝石还要好。”纪女士说,经不住导游的热心介绍,她花了2.8万元购买了一枚蓝宝石戒指与一个无链的蓝宝石吊坠。
回到南京后,纪女士向朋友们展示两件蓝宝石首饰时,朋友发现两件蓝宝石色泽比较暗,便提醒她不要被骗了。于是,心存疑虑的纪女士找了懂珠宝的朋友查看,朋友告诉她这两件蓝宝石首饰品质较差,并建议她去珠宝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南京珠宝研究检测中心检测,发现戒指与吊坠的托架是仿配钻,检测给出了“两件首饰品质都比较低”的结论(如图王成兵摄)。
纪女士又在南京的一家商场珠宝专柜进行了查询,发现珠宝专柜所卖蓝宝石饰品价格,比她所买的价格要便宜一半左右,于是找到国旅要求退货。“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与国旅电话沟通了很多次,每次对方都说在调查处理。”纪女士气愤地说,最后一名时姓工作人员说,退货可以,不过要等一年以上,而且要交20%的手续费。
“因为相信国旅大公司的信誉,才去报名参加这个旅游团的。”纪女士说,而且在旅游合同行程中详细写明了这家珠宝购物点,她才放心购买的。现在出现问题,国旅不帮忙解决,还要收手续费,实在是不合理。
昨天上午,纪女士再次来到国旅总部进行交涉,得到的答复是手续费可以不收,但退货时间不能保证。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国旅江苏公司分管出国、出境业务的负责人古大任,他说,昨天才得知纪女士的投诉,待星期一上班,他会与泰国的旅行社联系,要求对方找珠宝店交涉。对于是否需要20%手续费,古大任表示,如果泰国方面比较好说话,就不会收手续费,反之就要收取,毕竟人家也付出了劳动。不过,他们会按不收手续费的要求与对方交涉,最迟一个月之内告知纪女士结果。如果纪女士觉得仍不满意,可以向市旅游局反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游客买到伪劣商品,旅行社应担责
游客跟团境外游时买到伪劣商品,旅行社有没有责任对此,本报常年法律顾问苏德军表示,如果是在旅行社合同规定的指定商店买回伪劣商品,旅行社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苏德军说,纪女士是在跟随国旅江苏公司前往泰国并在合同指定的商店购物,而且当地导游也向她宣传并承诺商品价低品质高,该导游是国旅所指定的,视为代表国旅作出的承诺。因此,纪女士购买了以次充好的蓝宝石首饰,国旅要负连带担保责任。
根据新版《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10条规定,旅游者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的,旅行社应负责挽回或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境外旅行社违约,使旅游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组织出境旅游的境内旅行社,应当先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境外旅行社追偿。
苏德军表示,在该起纠纷中,国旅有义务协助纪女士退货,如果纪女士在退货过程中产生损失,可要求国旅承担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报记者 王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