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3处)以及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47处)。目前,国保单位总数为4295处。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近日就此话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数字不是我们考虑的重点,每一处全国重点保护单位都是严格按照标准,遵循程序评选出来的。”
据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介绍,第七批国保单位的评审工作从2009年即已开始,主要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推荐项目的申报。他说,2009年5月正式启动申报工作。截至2010年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共推荐了5573处申报项目。第二阶段是遴选申报项目,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依据国家文物局制定的评选标准、范围和原则,2010年7月至10月,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评审,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实地复核。此后,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了3057处初步推荐名单。第三个阶段是征询意见,确定推荐名单。2010年10月至2013年1月,国家文物局就初步推荐名单多次征询中宣部、统战部、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初步推荐名单进行了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名单再次提请各有关部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予以确认。最终确定1943处申报项目,另有47处申报项目与前六批国保单位相应项目合并,一并上报国务院。
“第七批国保单位仍沿用第六批国单位保采用的分类法,”励小捷还介绍了第七批国保单位的分类分布情况:其中古遗址516处(26.6%)、古墓葬186处(9.6%)、古建筑795处(40.9%)、石窟寺及石刻110处(5.7%)、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9处(16.9%)、其他7处(0.4%)。山西(181处)、河南(168处)、湖南(123处)、河北(110处)、江苏(105处)等省份排在了全国的前列;湖南、重庆、青海、新疆等省(区、市)数量增长幅度较大。
对于第七批国保单位数量为历次之最,励小捷解释称:“数字不是我们考虑的重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评选历来都是重质不重量。每一处全国重点保护单位都是严格按照标准,遵循程序评选出来的。”他说,第七批国保单位数量比任何一次都多,有两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各级地方政府文物保护意识及文物资源利用的需求日益增强,各地的申报热情高涨,最初申报项目总量高达5000余处,是历次最多的。其二,本次评选是在“三普”后进行的,“三普”新发现中有价值的文物直接纳入到了第七批国保单位名单。目前,国保单位总数为4295处。这个数字乍看不小,但与76万余处基数相比就显得很小,仅为0.56%;另外,我国的国保单位数量与其他文明古国相比也不高。如,埃及由中央政府管理的文物古迹有2万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