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闻
作为文物大区和首批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近年来,吴中区积极创新思路、转换理念,将文化遗产作为宝贵财富,提出不仅要保护好文化遗产,而且要科学利用好文化遗产。他们大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快制定完善重点文保单位保护规划,强化科学管理,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不断迈上新台阶,受到了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吴中区历史悠久,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现有历史文化名镇5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2个;全国历史文化名村2个;苏州市控制性保护古村落9处;文物保护单位11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1处;市级控制性保护建筑50处;库藏文物5330件,其中一级品55件、二级品66件、三级品180件。目前,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4项、省级项目5项、市级项目10项,其中苏州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作为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的组成部分,于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拥有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4人,其中国家级4人、省级6人;拥有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4个。吴中区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村落、古建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库藏文物精品五方面的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吴中区文物保护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不断探索调动社会力量保护文物的路子,区政府制定了《吴中区古村落保护贷款贴息和补助保护办法》和《吴中区古建筑抢修贷款贴息和奖励办法》,调动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保护文物的积极性,使一批濒危的文物得到了及时抢修,为文物的安全、文物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吴中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村落、古建筑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经费的投入达2.8多亿元。其中历史文化名镇环境整治达1.5亿元,古村落保护投入6500多万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保护投入达6500多万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完好率进一步提升,截至2012年底,该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完好率达100%,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完好率达94.7%,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完好率达80.6%。
为了使文物保护工作达到规范化的要求,吴中区文物管理部门不断强化文保基础工作。首先,认真做好国保单位的规划编制。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区文物管理部门认真做好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春在楼保护规划已经政府公布实施,紫金庵罗汉塑像保护规划已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保圣寺罗汉塑像、轩辕宫正殿、宝带桥3处的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同时,扎实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目前吴中区117处文物保护单位都已按相关规定完善“四有”工作,为以后的规范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重视做好馆藏文物的数据库建设工作,吴中区共有各级馆藏文物301件,现已全部按要求完成相关数据库建设工作。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面,吴中区是历史上吴文化的主要发祥地,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绚丽多彩、特色鲜明。近年来,吴中区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吴中区地处太湖之滨,有山有水,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文化背景成就了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明的特色。如表现太湖渔民习俗的平台山祭祀庙会、水乡婚俗、渔民生产习俗、太湖神歌;展示甪直水乡特有风俗的甪直水乡妇女服饰、莲厢舞蹈、喜娘礼俗;此外,还有著名的邓尉探梅、越溪船拳、洞庭湖碧螺春制作技艺等。在吴中“五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民俗事项十分独特,从岁时节会到人生礼仪、衣食住行、民间信仰、体育游艺等,都有丰富的遗存。而这些传统习俗在保护传承的过程中,又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意义,实现了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吴中区是江苏乃至全国民间工艺比较丰富多彩的典型地区之一,不仅有齐全的工艺门类,如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光福核雕、澄泥石刻、金山石雕、苏州刺绣、苏州缂丝、太湖木船制作技艺等,还活跃着一批著名的民间工艺家,如苏州刺绣的姚建萍,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的薛福鑫、陆耀祖,光福核雕的宋水官、周建明等,这些民间工艺家在各类评比、展示活动中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为吴中区非遗传承和保护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着力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保护网络,强化保护规划与政策引领,吴中区非遗保护传承工作驶入了快车道。区政府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还设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库,面向全区开展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评审、咨询和指导工作。区财政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研究、扶持和奖励等。区文化部门通过将非遗工作列入全区文化工作重要内容、列入“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来加以策划和部署,列入全区文化工作年度重点考核目标来加以推进和落实,不断健全机制建设,建立动态监管机制管理项目名录,出台激励机制鼓励民间传承和自发参与,规范培训机制促进传承和传播,落实分级保护制度、长效管理机制等行政化手段,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不断向前推进,形成了政府主导、群众广泛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
不久前,吴中区区委书记俞杏楠在区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情况汇报及有关方案上批示:“吴中文物保护单位是天工赐物,是宝贵财富,是吴中太湖旅游5A景区的金牌珍珠。不仅要保护文保,而且要利用文保,成为旅游得力的资源。”吴中区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文化遗产保护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区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科学合理地利用文化遗产宝贵财富,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让人文吴中更加光彩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