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娟 通讯员 余洋
针对近期发生的两起备受关注的破坏文物和历史建筑事件,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汇报并审议通过了相关处置情况,决定针对萝岗先秦古墓被破坏以及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无证拆除事件成立两个调查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提交报告,以此作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依据。
市长陈建华在常务会上表示,对于此类行为绝不姑息,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次约谈建设单位商谈未果
针对位于诗书路的金陵台、妙高台被拆毁事件,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林隽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该建筑物位于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内,建设用地单位为香港丽新集团旗下香港丽丰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该地块的拆迁许可证已于2012年8月过期、且并未获得批准延期,也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无证连夜拆除行为。
对于该建筑,市规划局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了两次专家论证会,并委托广州大学完成了专业的建筑评估。专家论证和评估均认为妙高台1、3号、金陵台2、4号留存的构件和诗书路69、69-1号的建筑是民国时期兴建的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近现代建筑,应该保留,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
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市规划局先后两次致函市国土房管局、越秀区政府、越秀区文广新局要求暂缓拆除。根据规划部门意见,市国土房管局发文通知广州翠桦置业有限公司暂缓对越秀区诗书路两幢房屋的拆除。此后,市规划局会同市国土局制定了收地和保留建筑继续建设的具体方案,并于2013年1月17日、3月5日、4月23日、6月4日四次约谈建设单位,商谈按照保留建筑优化方案,但商谈未果。
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广州金陵台2号、4号与妙高台1号、3号的残留部分和尚完好的诗书路69号、69-1号被拆毁。
在四次约谈未果,并且无证将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强行拆除的情况下,开发商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林隽并未明确答复,只是透露,市政府决定成立调查组,指定1名副秘书长任组长,对本事件进行全面、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拿出调查报告,将会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对涉及的当事人,不管是谁,绝不姑息。
而记者同时获悉,昨日上午越秀区会同有关部门和开发商召开了会议,要求开发商原状恢复金陵台和妙高台,而开发商方面也表示同意。
将在全市进行地毯式排查
那么,怎样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怎样更好地保护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呢?林隽表示,规划部门将积极推进《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制定,在立法中创设历史建筑预先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海珠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保护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以及上述法律法规的上报审批工作。为加强对目前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规划部门将在前期已经完成的历史城区内已批未建的地块的2万栋旧建筑的普查基础上,配合市区文化管理部门再次对全市尤其是已批项目、在建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并且建立联动、联防机制,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破坏先秦古墓者要严肃查处
诗书路民国建筑被拆事件发生后,没过几天,6月14日又发生了地铁6号线二期工程考古工地大公山来峰岗5座先秦古墓一夜之间被毁一事。目前对于事件的原委,地铁公司和考古所可谓是各执一词。在昨日的发布会上,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赵冀韬表示,对此次5座先秦古墓被破坏事件,市政府成立调查组,指定由一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组长,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法制办、监察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等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用10个工作日时间完成调查,查清责任,提交调查报告。赵冀韬还透露,在常务会上陈建华市长指示,不能轻易放过。对破坏古墓者我们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做到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
此外,各区、县级市负责,区、县级市文化部门具体实施,开展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依据最新的文物数据对文物现状和历史文化遗存进行认真检查核实,加强保护,防止同类破坏事件的发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开展督查指导,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积极配合。
200万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赵冀韬同时表示,尽管5座古墓已经完全被破坏,但对已经被破坏的现场开始进行抢救性整理。同时,市文物部门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对遗址留存部分进行抢救清理,不遗漏任何文物遗存。他同时认为,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并不矛盾,希望城市建设的同时也能实现有效的文物保护,增添内涵和光彩。
而对于地铁公司方面声称考古所索要200万元费用一事,赵冀韬表示,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建设项目的勘探发掘费用是由建设单位来支付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财政部6部委文件规定,考古勘探发掘的管理办法计算的,考古所作为勘探单位提出的经费是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