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铲车轰鸣下百年“文脉”被掐断
省级保护文物——清代宛南书院东讲堂遭施工企业强拆
曾经是南阳的最高学府,被赋予“文曲星座”之美名
本报南阳讯 “老一中大殿后9间清代建筑被拆,构件正装车往外运。”7月13日下午,大河报记者接到南阳市民投诉,称省级保护文物——清代宛南书院东讲堂遭到施工企业强拆,记者立即赶到现场。
□记者郭启朝、通讯员屈连文 文图
目睹9间清代古建筑化为废墟
当天下午4时许,位于南阳市进贤街的实验中学施工工地,一片狼藉。碎砖、烂瓦到处可见,几间清代建筑只剩下残垣断壁,现场留下的大型铲车轮印清晰可见,一台大型铲车就停在现场。五六名工人正将大大小小的木质构件装车外运,当记者拍照时,一名工人以附近楼房正在拆玻璃为由不让记者靠近。
“东西不能拉走,要现场封存。”正在这时,南阳市文物局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的3名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正准备外运的车辆被拦了下来。“上午我来的时候,已经拆了3间,我当时就向他们下达了停工通知,但还是没有保住。”南阳市文物局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陈彬说,当时他找到了学校一位姓赵的副校长,说明这里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要求停工,等候处理,这位校长也答应了。谁知,不到半天,9间古建筑还是被夷为平地。这9间古建筑属于宛南书院的东讲堂,建于清代。
痛心百年“文脉”所在损失不可估量
据在场的古建所文物专家介绍,宛南书院前身是一座建于晋代的寺院(弥陀寺),清乾隆十六年,南阳知府庄有信改寺为宛南书院,其规模与驰名的嵩山书院、庐山的白鹿洞书院不分伯仲,可容门生300余人,规模之大,为河南书院之最。1903年光绪帝“诏改书院为学堂”,取名“宛南中学堂”。历经府立宛南第一中学堂(1912年)、河南省立南阳中学校(1915年)、河南省立第五中学(1920年)、河南省立南阳中学(1933年)、河南省立南阳中学校(1954年)、河南省立南阳第一高级中学校(1959年)、南阳拖拉机配件厂“五七”学校(1968年)、河南省南阳市第一中学校(1971年至今)几个发展阶段。1959年被确立为省重点高中,1978年再次被认定为省重点高中。后南阳一中搬迁,现为南阳实验中学。宛南书院2008年被河南省政府批准为第5批文物保护单位。
“非常痛心,很多文物印迹、文化信息都破坏掉了。”一位在场的民间文保人士告诉记者,南阳之所以成为历史文化名城,正因南阳有几千年的文明史;南阳之所以名人辈出,也因宛南书院100余年作为南阳的最高学府而存在,这里被称为南阳的“文脉”和“文曲星座”,其不仅具有文物建筑本身的历史、文化等价值,也承载并见证了河南优秀的文化教育传统,促进了不同时代的精神文化建设,损失不可估量。
谁下令拆了东讲堂?
疑惑
记者看到,被毁的宛南书院东讲堂位于该校正在建设的一栋实验楼前,施工单位是河南天工集团第三分公司,在场的人员承认是他们拆了东讲堂。当记者向一位现场负责人询问是谁下令拆除令时,他拒绝回答。
“我上午没在家,听说是房子倒了砸坏了施工的工棚,他们才拆的。”南阳市实验中学校长张占献告诉记者,东讲堂由于年久失修,成了危房。他们在2008年曾提出过修复方案,但由于缺少资金,一直没有进行。
“这种现象如果不制止,在我们手中毁掉的文物会越来越多,我们将成为历史的罪人,愧对祖先、愧对人民。”发稿前,记者从南阳市文物局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获悉,他们再次向校方和施工方下达了停止清运、现场保护的通知,并将此事上报到南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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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修建新建筑或构筑物时,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其设计方案需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上一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上一级建设规划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