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 针对“7·29”杭州西湖“三潭映月”被撞事故,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及杭州市园文监察支队8月6日公布了处理意见,事故责任单位浙江外事旅游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50万元。
7月29日21时25分左右,浙江外事旅游公司游船分公司的“静逸号”夜间载客机动船因违规操作,撞开了石塔外围的两道钢护栏。随后,船头右侧撞到了南侧石塔,导致石塔水上部分落入4米深的湖底。但船只未有大碍,乘客平安脱险。
杭州市西湖水域管理处副主任欧海宁表示,经由西湖水域管理处牵头组成的检查组调查后决定,取消肇事驾驶员的西湖从业许可,并责令浙江外事游船公司在8月31日前在船舶上安装监控设备增加二级作业监控平台,以有效加强对船上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同时责令浙江外事游船公司承担石塔抢救性打捞、临时保护装置、两道钢质保护栏修复、文物遗产地专家监测审验、维护保养等费用。
杭州市园文监察支队也对“7·29”事故责任单位浙江外事游船公司的处理意见进行通报,认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浙江外事旅游公司的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段菁菁)